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09
2024年2月
物管主任串謀工程承辦商詐騙大廈法團遭廉署起訴判囚四個月

廉署早前調查貪污時,揭發一名物業管理公司時任物業主任與一名工程承辦商,以虛假報價單串謀詐騙土瓜灣一幢私人住宅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法團),將一項水管更換工程判授予該承辦商。時任物業主任今日(2月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四個月。

劉灼恩,42歲,港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港匯)前物業主任,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違反普通法。

裁判官陳志輝判刑時指,劉灼恩策劃本案,其行為影響其他公司未能參與工程投標,而且沒有悔意,須判處監禁式刑期。

同案被告陳錦華,57歲,興發屋宇維修有限公司(興發)董事兼股東,早前承認上述串謀詐騙罪名,以及三項管有虛假文書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5(2)條,判囚兩個月兩星期。

港匯於案發時為土瓜灣私人住宅大廈順麗閣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其員工必須向公司認可工程承辦商取得最少三份報價,方可進行價格介乎一萬元至20萬元的維修保養工程。

港匯於2021年為順麗閣邀請報價,以挑選工程承辦商進行水管更換工程。順麗閣法團其後經劉灼恩接獲三份報價單,當中興發的報價最低,為七萬元,法團遂於2021年5月將該項工程判授予興發。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興發以外兩間工程公司並非港匯的認可工程承辦商,亦沒有提交該等報價單,但劉灼恩串謀陳錦華,使用該兩張虛假報價單詐騙順麗閣法團。調查亦發現陳錦華管有另外三份虛假報價單,該等報價單看來是由上述其中一間工程公司向另外一幢住宅大廈、一幢商業大廈及一個商場發出。

港匯及順麗閣法團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廖偉雄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古雅姬協助。

廉署一向重視物業管理業的誠信水平,提醒物管從業員必須恪守高度誠信,遵守法規。廉署已推出全新《物業管理公司防貪指南》,協助物業管理公司於提供物管服務時應對貪污風險,以提升物業管理業的防貪能力,內容涵蓋協助法團進行維修工程採購。

回到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