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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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清潔管工串謀散工偽造值勤紀錄詐騙工資遭廉署起訴判囚七個月及五個月
2023年12月清潔管工串謀散工偽造值勤紀錄詐騙工資遭廉署起訴判囚七個月及五個月
廉政公署調查貪污時,揭發一名公共屋邨清潔服務承辦商時任管工,串謀一名時任散工偽造值勤紀錄,詐騙該清潔服務承辦商工資共約28萬元。兩人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訴,今日(12月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獄七個月及五個月。
庄瑞卿,49歲,時運服務有限公司(時運)前清潔管工,被判囚七個月;黃開荣,51歲,時運前清潔散工,則被判入獄五個月。二人早前各被裁定一項串謀欺詐罪名成立,違反普通法。
暫委裁判官布喜后判刑時表示,庄瑞卿是策劃案件的主腦,黃開荣則犯案時間長而且詐騙款項金額龐大,須對二人判處阻嚇性刑罰。
時運於案發時是大坑公共屋邨勵德邨的清潔服務承辦商,須每天為該邨提供一名管工及15名日更清潔工人。時運除僱用全職清潔工外,亦委聘永高清潔服務有限公司(永高)代聘清潔散工在勵德邨工作,並會按永高提交的值勤資料,計算清潔散工的工資。
庄瑞卿是時運清潔管工,除負責監督該邨的清潔工人,亦會向永高報告清潔散工的值勤資料,以及代永高向清潔散工發放現金工資。
案情透露,庄瑞卿2019年3月至2021年9月期間,先後介紹黃開荣及另一名女子到勵德邨任職清潔散工。黃開荣及該名女子按庄瑞卿指示,分別報稱自己曾在該邨工作逾560日及約40日。時運相信永高提供的值勤資料準確,向永高支付二人工資共約28萬元。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黃開荣案發時其實是大坑一間中學的全職清潔工,他報稱在勵德邨工作逾560日,其中近400天與他在該中學的值勤紀錄重疊,而該名女子則幾乎不曾在勵德邨工作。二人只從被告收取共工資共逾12萬元。
時運及永高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陳永淦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麥秀慧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