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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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
廉署起訴男子涉賄銀行職員開戶今提堂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男子,涉嫌行賄一名銀行職員以協助他開立個人銀行戶口,案件今早(10月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訊。

万良,39歲,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

被告今日無須答辯。裁判官黃國輝將案件押後至11月16日再提訊。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於2019年10月26日到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滙豐銀行)元朗一間分行,打算開立個人銀行戶口,獲一名銀行業務主任接待。

由於被告涉嫌未能向滙豐銀行提供文件以證明其開戶資金來源,遂建議向案中銀行業務主任提供一筆未有指明金額的賄款,以協助他開立個人銀行戶口,但遭對方當場拒絕。該名銀行職員隨即向銀行匯報事件,被告的開戶申請同日被拒,被告其後離開香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被告昨日(10月4日)來港時被捕,並於今早被廉署落案起訴。

滙豐銀行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李啟邦代表出庭。

廉署提醒公眾,切勿行賄銀行職員以獲取服務。廉署早前推出全新《銀行防貪指南》,協助銀行管理主要營運範疇包括開戶及轉介業務的貪污風險,提升銀行防貪能力。廉署亦推出「銀行業誠信推廣計劃」,協助銀行管理層及各級職員了解常見的貪污陷阱,與業界共建廉潔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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