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研究
个案研究包含分析和讨论重点,让使用者了解法例重点,并提供适切的建议预防贪污、欺诈及舞弊行为。
梁先生是一名香港公司派驻内地工厂的董事,他指使运输公司东主在月结单上夸大运输费用,然后利用假文件误导主事人。
银行职员美美,亦在情夫家明开设的公司担任董事。美美批核了家明的银行信贷申请,后来银行发现家明申请时递交了虚假的证明文件。
一家公司的助理服务经理收受一家电脑硬件供应商的销售经理提供的扫瞄器、打印机、投影机、光碟书写机等多件总值十一万元的电脑器材,作为向该名供应商订购货品的报酬。他又伪造公司文件购买硬碟、显示器、奔腾II(Pentium II)处理器,然后带回家中作为己用。
最后该名销售经理和助理服务经理被裁定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入狱二十个月及十二个月。
三名年青工程师及多名建筑人员,串谋在机场铁路香港站北面地盘工程中偷工减料,兴建不合规格的钻孔灌注桩柱,并隐瞒有关诈骗行为。
这骗案源于分判商认为只有建造不合规格桩柱才可以节省工人成本而从中取利 ;此外,他们亦担心如未能依期履行合约,便须缴付罚款,蒙受严重的损失。因此,涉案人士决定建造短桩,并以「神仙尺」及虚假的钻孔灌注桩柱报告,欺骗驻地盘工程师派出的工程监督人员。为掩饰犯罪勾当并使违规工程顺利进行,涉案人士更不惜伪造「石屎飞」及桩柱样本,并擅自删改声波测试报告的内容。
这个偷工减料勾当维持了至少五个月,最终被一名工程监督揭发。他们曾试图以 $200,000元贿賂工程监督,希望对方能对事件视若无睹,但遭对方拒绝,该名监督其后更向上司举报。调查发现,地盘八十七支桩柱当中,除四支外全部不合规格, 造成整个地基严重不稳,必须进行大规模的补救工程,涉及费用數以千万元计。
多名涉案人士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区域法院法官重判入狱一年至三年零八个月不等。
毕先生在一间业务扩展迅速并计划上市的制造商任职财务总监。为了给外间一个良好业绩的形象,公司董事长暗示毕先生要小心处理财政预测和预期的销售增长。他更明确表示,因为毕先生是专业人士,他不会理会毕先生採用哪一种会计处理方法。
在选择商人银行协调上市工作方面,董事会对毕先生的建议作出慎重考虑。多家银行的经理纷纷聯络毕先生,向他介绍他们的服务。其中 OPQ 银行的市场推广董事白先生介绍过银行提供的服务后,透露自己目前正在处理一宗收购计划。他表示,如果毕先生协助他取得这宗生意,他可以向毕先生提供一些关于这项收购计划的可靠消息。
毕先生并沒有将白先生的话放在心上。董事会根据他中肯客观的报告,选择了OPQ 银行负责公司的上市工作。最后,公司成功上市。董事会积极考虑扩展公司的业务,惟必须获得银行支持。董事长再次要求毕先生协助,改动部分管理账项的數据,以便取得银行信贷。毕先生感到很为难,董事长遂向他說:「用不着担心,这不过是惯常的商业活动,我们沒有做错,只是计划更周全罢了。」
正当毕先生盘算如何处理董事长的要求之际,总经理助理又要求他签发一张50,000 元的支票给某家银行信贷部门的黄经理。该助理說,这事已由总经理批准,毕先生只需在支票上签字并记入「酬酢」支出项便可。毕先生很怀疑此举又是否一项「惯常商业活动」。
总经理助理離开后,白先生來电邀请毕先生晚膳,并表示会遵守諾言,向他提供「有价值的消息」。
如果你是毕先生,你会怎样做?你会如何处理董事长和总经理助理的要求,又会否应白先生之邀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