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研究
个案研究包含分析和讨论重点,让使用者了解法例重点,并提供适切的建议预防贪污、欺诈及舞弊行为。
梁先生是一名香港公司派驻内地工厂的董事,他指使运输公司东主在月结单上夸大运输费用,然后利用假文件误导主事人。
银行职员美美,亦在情夫家明开设的公司担任董事。美美批核了家明的银行信贷申请,后来银行发现家明申请时递交了虚假的证明文件。
一家公司的助理服务经理收受一家电脑硬件供应商的销售经理提供的扫瞄器、打印机、投影机、光碟书写机等多件总值十一万元的电脑器材,作为向该名供应商订购货品的报酬。他又伪造公司文件购买硬碟、显示器、奔腾II(Pentium II)处理器,然后带回家中作为己用。
最后该名销售经理和助理服务经理被裁定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入狱二十个月及十二个月。
三名年青工程师及多名建筑人员,串谋在机场铁路香港站北面地盘工程中偷工减料,兴建不合规格的钻孔灌注桩柱,并隐瞒有关诈骗行为。
这骗案源于分判商认为只有建造不合规格桩柱才可以节省工人成本而从中取利 ;此外,他们亦担心如未能依期履行合约,便须缴付罚款,蒙受严重的损失。因此,涉案人士决定建造短桩,并以「神仙尺」及虚假的钻孔灌注桩柱报告,欺骗驻地盘工程师派出的工程监督人员。为掩饰犯罪勾当并使违规工程顺利进行,涉案人士更不惜伪造「石屎飞」及桩柱样本,并擅自删改声波测试报告的内容。
这个偷工减料勾当维持了至少五个月,最终被一名工程监督揭发。他们曾试图以 $200,000元贿賂工程监督,希望对方能对事件视若无睹,但遭对方拒绝,该名监督其后更向上司举报。调查发现,地盘八十七支桩柱当中,除四支外全部不合规格, 造成整个地基严重不稳,必须进行大规模的补救工程,涉及费用數以千万元计。
多名涉案人士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区域法院法官重判入狱一年至三年零八个月不等。
某酒店总工程师在安排酒店冷气系统维修工程期间,与零件供应商串谋诈骗酒店,讹称已为该项工程购入一批额外及非必需的零件。
总工程师要求供应商呈交虚假发票以证明上述交易,并从中取得款项的90%作为酬勞。这些交易导致酒店付出愈60,000元购买一些从未收过的货品。
总工程师终于法网难逃,被裁定串谋诈骗罪名成立,判处入狱十二个月;涉案的供应商亦被罚款10,0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