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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尚往来

Travel Agent_Case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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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将至,资深导游Vincent预计将有大量的入境旅行团,并相信这是赚取高额小费的黄金机会。因此,他想尽办法希望有更多带团的机会,以增加自己的收入。

 

Vincent精心挑选了一些价格不菲的海味,以新年送礼的名义送给旅行代理商经理Victor,希望Victor能在编排新年旅行团时,优先安排他接待高消费游客入境团,从而赚取更多的小费。

 

Victor知道Vincent在旅行代理商工作多年,一直尽心尽力,而且经验丰富,因此由他接待高消费游客入境团也是非常恰当。加上节日送礼是正常的社交礼仪,所以对于Vincent送赠昂贵的海味,Victor并不觉得有任何不妥。然而,为免招来话柄,Victor提醒Vincent他们的谈话内容必须保密。

个案分析

根据《防止贿赂条例》,海味是利益的一种。若Victor在未得所属旅行代理商的许可下,接受Vincent提供的馈赠,并在编排值勤表时对Vincent作出优待,Victor和Vincent均有可能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第9条。即使Victor认为Vincent有能力接待高消费游客的入境团,且他深信自己在编排值勤表时沒有对Vincent特別优待,但这绝对不能作为收受利益的合理辩解。

 

此外,根据《防止贿赂条例》第19条,行贿受贿双方均不能以行规或惯例等藉口作为提供及接受利益的辩护理由。即使该馈赠是在节日期间赠送予Victor,亦不能以此作为免责辩解。法庭只会以Victor是否获得僱主的许可作为依据。

 

身为管理人员,Victor不应接受下属提供的利益,以免在督导工作上难以秉公办理,甚或引来偏颇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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