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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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
中餐厅前职员修改食客帐单盗窃款项遭廉署起诉认罪候判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中餐厅前职员,指她在食客结帐后擅自在餐厅电脑系统修改帐单,以偷窃中餐厅款项逾23,000元。被告今日(4月9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五项盗窃罪名。

梁䔝盈,35岁,利苑酒家(利苑)前文员及替更收银员,承认五项盗窃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

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将案件押后至4月23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于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案发期间,被告在利苑中环分店任职文员及替更收银员,她获授权在餐厅的电脑系统修改或取消客人的订单。

案情透露,被告为三枱消费共逾20,000元的食客结帐后,擅自在系统删除已下单出菜的数量,令利苑以为他们的结帐金额约为15,000元,从而侵吞差额共约5,000元。

此外,被告又盗取一名客户储于其在利苑膳食消费定金户口内的13,300元。被告为了掩饰自己挪用款项,其又在另一名客户结帐后,以同样手法在系统内取消有关订单,从而盗取对方约5,200元以存入上述膳食消费定金户口。

廉署早前就有关事件接获贪污投诉,经调查后揭发被告的盗窃罪行。利苑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林浩谦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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