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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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
二人承认贪污判囚涉半导体公司50万元人民币採购订单

廉政公署早前起诉一名半导体生产商前总监及一名供应商销售代表行贿受贿,以助供应商取得一份价值逾50万元人民币的半导体生产部件採购订单。二人今日(12月1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各判囚四个星期。

被告为何志海,55岁,安世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安世)工程部前总监;及甄耀宗,71岁,高柏斯发展有限公司(高柏斯)及其子公司东莞朗诚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朗诚)的销售代表。

二人今日向署理主任裁判官陈慧敏承认一项代理人串谋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案发时何志海是安世工程部总监,职责包括评估供应商的技术能力,以及向安世推荐供应商。甄耀宗是安世供应商高柏斯及朗诚的销售代表。

案情透露,安世于2017年2月挑选供应商以採购用于生产半导体的两个部件,即封装模具和型腔镶条。安世邀请了甄耀宗及另外两间供应商提交报价,而朗诚最终获选为相关供应商。

安世其后向朗诚发出採购订单,并支付货款逾50万元人民币;而甄耀宗就该採购订单获高柏斯发放佣金约36,000元人民币,他其后向何志海提供贿款逾16,000港元,以酬谢何志海促使朗诚获选为安世的供应商。

安世不容许其僱员就公司业务从他人索取或接受利益。该公司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陈剑雄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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