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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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
遭廉署起诉前文员承认收贿40万元以选用找换店为僱主匯款1.2亿元候判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手袋生产商时任文员,从两名找换店职员收贿共逾40万元,以选用该找换店为生产商匯款1.2亿元。被告今日(6月30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龚凯,55岁,创安企业有限公司(创安)前文员,承认一项串谋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娴将案件押后至7月14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被告案发时在手袋生产商创安任职文员,职责包括为公司将资金透过找换店匯到内地银行户口,以维持业务运作。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期间,被告透过许氏兄弟外币找换有限公司(许氏兄弟)一间分店为创安处理逾430项匯款,涉及共1.2亿元。

廉署调查显示,上述匯款均由该许氏兄弟分店的店长及一名找换员处理。二人每次为创安匯款后,均会把一笔现金存入被告个人银行户口,每笔金额逾200元至逾20,000元,总额逾40万元。许氏兄弟查核帐目而揭发事件。

创安不容许其员工就创安的事务或业务接受利益。

案件仍在调查,廉署不排除进一步执法行动。

创安及许氏兄弟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姚志超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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