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研究
個案研究包含分析和討論重點,讓使用者了解法例重點,並提供適切的建議預防貪污、欺詐及舞弊行為。
銀行行政經理慧芬向弟弟開設的室內設計公司批出小型翻新工程,但沒有向銀行透露二人的關係。
空調裝置供應商企圖誘使一名工程師,將合約分判予該供應商的分判商,並承諾以現金回報工程師
一名政府總工程師濫用職權,向某地產發展商項目經理索取40萬元,以協助他獲准進行其公司的停車場發展計劃。
地產發展商的計劃申請書首次便遭有關政府部門拒絕,該名政府總工程師便立即向該公司索取利益。項目經理對於要行賄才獲批准進行工程心有不甘,遂向廉署舉報。總工程師最終被裁定非法索取及接受利益罪名成立,被判監四年零六個月。
供應商邀請工程師加盟其公司成為合夥人,並與他分享公司的年利潤,條件是工程師需向供應商批出更多服務合約。
工程公司邀請電話公司的高級工程師擔任顧問,作為向電話公司推薦購買其公司產品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