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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與願違

Airline_Case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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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運公司的貨運經理Patrick負責處理貨運公司的貨位訂單。因工作關係,Patrick與貨運公司的Paul結為好友。Paul經常在豪華餐廳宴請Patrick,周末亦會一起打高爾夫球。因為關係密切,Paul深信在Patrick的協助下,他必定能夠得到充足的航機貨位。

 

在復活節假期前約一個月,Paul邀請Patrick出外渡假兼打高爾夫球,實際上是給予Patrick一些「甜頭」。在旅途中,Paul表示他最近接到許多往歐洲的託運訂單,並期望Patrick能一如以往地將充足的航機貨位預留給他。Paul還暗示不會讓Patrick白白相助,他會給Patrick運費的5%回佣作為報酬。

 

高爾夫球之旅不久,多個歐洲機場發生大罷工。Patrick的老闆於是採取應變措施,親自進行編配貨位的工作,Patrick因此無法協助Paul。

個案分析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回佣屬於利益。由於Patrick未得其主事人(即空運公司)許可,接受Paul提供的利益(即免費高爾夫球之旅及運費的5%回佣),作為優先替Paul預留貨位的報酬,他可能已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 ,而Paul亦可能因行賄而觸犯法例。

 

縱使Patrick最終未能將貨位分配給Paul,他仍然可能觸犯法例。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11條,行賄受賄雙方一旦達成協議,即使最終受賄者沒有做到協議的行為,雙方都會違法。

 

雖然根據《防止賄賂條例》,「款待」並不是「利益」,但「款待」卻往往是導致貪污的「糖衣陷阱」。因此,Patrick應遵守公司的紀律守則來決定應否接受客戶提供的款待,並應婉拒過份奢華或頻密的宴會或款待,避免因利益衝突而在履行職務時出現不客觀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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