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研究
美麗巧合

Heidi在服裝零售集團工作,最近被擢升為人事部經理。公司計劃在香港擴展業務並開設多間新服裝店。Heidi和她的下屬負責為新店招聘店舖經理和售貨員。在面試過程中,她發現其中一位應徵者是她的表弟。她覺得這是一個美麗的巧合,在沒有向公司申報他們關係的情況下,繼續與表弟進行面試。她認為自己能在執行職務時保持公正,亦覺得表弟在眾多應徵者中表現最好,因此對表弟的表現給予極高的評價。
個案分析
Heidi負責招聘面試。然而,其中一位應徵者是她的親屬,因此存在實際的利益衝突情況。Heidi應盡量避免利益衝突及遵守公司守則處理利益衝突的情況,例如向公司申報他們的關係。
如果Heidi沒有披露該利益衝突,公司便無法採取適當措施,以減低利益衝突帶來的風險(例如重新調配另一名沒有利益衝突的人員履行面試的職責),甚至引起偏袒和處事不公的指控,令公司聲譽受損。此外,未按要求申報利益衝突會使職員的誠信受到質疑。即使Heidi認為自己能公平評核所有應徵者的表現,而她的親屬亦是最佳人選,她仍會因處於利益衝突的情況而令人懷疑她在招聘過程中濫用自己的影響力,並對其他應徵者造成不公。
如在處理招聘過程中以任何欺詐手段向僱主隱瞞利益衝突致使自己或親友從中獲利,有可能觸犯刑事罪行,包括欺騙及欺詐等。若當中涉及賄賂,亦可能違反《防止賄賂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