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研究
糖衣陷阱

Leo是酒店中菜廳的總廚,亦負責採購食材。在一次舊同學聚會中,他重遇Louis,並得知Louis是多間食肆及酒樓的食材供應商。此後,Louis每逢節日都會贈送果籃及禮盒給Leo,並表示想成為Leo酒店的食材供應商。
不久,Leo的酒店計劃舉辦美食節以推廣業務。Louis得悉Leo正與各供應商接洽,希望以最優惠的價錢得到最好的食材,Louis便聯絡Leo了解詳情。Louis十分渴望取得這宗生意,於是要求Leo向他透露其他供應商的報價,讓他能以最低價贏取食材合約。Louis更承諾會給Leo合約價的10%作為回佣,並會將款項直接存入Leo的私人賬戶。由於Leo最近因股票投資失利而遇上財務困難,他欣然接受了Louis的建議,並提議將款項存到他太太的賬戶,以掩人耳目。
個案分析
Leo屬於酒店的代理人,在未得到酒店許可下,Leo濫用職權收受Louis提供的利益,從而向他洩露其他投標者的資料,則可能會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而Louis亦可能觸犯行賄罪。無論利益是直接給予受賄者,或間接透過第三者給予,只要提供利益的目的是為誘使代理人利用職權在公事上作出回報,則授受雙方均會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對酒店而言,投標者及客戶資料均屬有價值的資料,所有職員必須遵照公司的指引,妥善保存機密資料。
另一方面,果籃及禮盒都是利益。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19條,任何行規或慣例均不可作為收受利益的辯護藉口。若Louis以贈送果籃及禮盒以達至行賄目的,即使是在節日期間贈送,Louis和Leo亦可能會觸犯貪污罪行。即使不涉及貪污,Leo亦應遵守酒店的行為守則中有關收受利益的規定,以免引起利益衝突。他亦應對Louis因送禮而產生的「糖衣陷阱」保持警覺。經常接受他人提供的禮物和恩惠可能使收受一方感到有義務作出回報,在履行職務時不能客觀處理,甚至觸犯貪污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