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研究

个案研究包含分析和讨论重点,让使用者了解法例重点,并提供适切的建议预防贪污、欺诈及舞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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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医生是一名公立医院儿科的部门主管,有权批核不超过十万元的採购。他的女朋友菲比在一间大规模的医療器材公司任职营业经理。

 

最近,部门运作经理大卫提议更换一部器材,正着手找寻合适的供应商。M 医生知道菲比正遭上司施压,要她为公司争取更多生意,因此便打算助菲比一臂之力。当他发觉大卫收到的报价书当中,菲比公司的报价并非最低时,遂建议大卫将其他报价书的价格抬高,以协助菲比的公司取得订购医療器材的合约。大卫为了取悦 M 医生而答允依计行事。

CS076
诈骗保险赔偿
行业/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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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医生为私人执业医生。有一次,他任职保险代理的朋友东尼向他提出一个「赚快钱」大计。东尼的公司有提供个人意外保险计划,当受保人在意外中受伤而导致死亡、永久或暂时性残废,均可获得保险赔偿。而所有在个人意外保险计划下提出的索偿申请,必须附有一张由香港註册医生发出的保险索偿表格,以作证明。东尼认識不少建筑工人,他会首先游說这些工人向他购买个人意外保险,日后即使他们只受轻伤,也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而 J 医生作为主诊医生在填报工人的索偿文件时,只需夸大受伤程度,赔偿金额便可得以提高,所得「利益」则由各人摊分。

德仔是律师行的文员,负责处理物业交易的文件。因为经济压力,德仔被旧同学利诱,伪造虚假文件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

货运公司东主利诱客户公司的船务文员伪造会计记录,以掩饰抬高的运输费用。

CS158
伪造文件 为求私利
行业/行业:
关注的领域:

亚伟是A公司的地产代理,促成了一宗高达9,400万元的豪 宅交易,买家及卖家分別是梁先生及庞太。按照惯例,买卖双方均须支付楼价的1%作为A地产代理公司的佣金。当交易完成后,亚伟向梁先生及庞太出示一份协议书及一张传真文件,协议书上显示有关楼宇交易是由A公司及B公司两间地产代理公司合作达成,而传真则由亚伟代表的A公司发出,表示B公司会代收佣金。由于协议书及传真均有两间地产公司负责人签署及公司印鑑,故此梁先生及庞太收到B公司的发票后,按指示支付全数佣金。不过,原来协议书及传真文件均是由亚伟伪造,目的是利用B公司的户口侵吞僱主的佣金,而B公司于事后会将收到的8 0%佣金归还给亚伟。其后亚伟向僱主表示有关的交易已由另一间地产代理公司捷足先登。但A公司怀疑亚伟因受贿而将生意转介予其他地产代理公司,故向廉政公署举报。涉案B地产公司的负责人在调查期间与廉署合作,并愿意于法庭指证亚伟,因此免受律政司检控。亚伟最后除了被控触犯《盗窃罪条例》第1 6A条所指的诈骗罪外,亦被发现其地产代理牌照早已过期,违反了《地产代理条例》第1 5条。法官最终判处亚伟诈骗罪成,入狱6个月。亚伟亦承认无牌经营地产代理,被判罚款5,000元,而其后地产代理监管局亦决定拒绝亚伟的地产代理牌照续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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