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研究
婚宴大优惠
安迪是一家大型贸易公司的市场经理,最近他被委派筹备公司成立80週年的大型庆祝会,其中一项工作是选择可靠的餐饮服务承办商。安迪是位进取的员工,他希望借此机会向公司管理层证明自已的实力,并期望不久将来可获晋升。同时,安迪正准备结婚,因为要满足未来外父外母举行一场盛大婚宴的期望,他正面对沉重的财务压力。
幸好,安迪的叔叔杜铭基从事饮食行业,在市中心拥有一家大型餐厅。安迪及未婚妻到杜叔叔的餐厅吃晚饭,跟杜叔叔商量在他餐厅举行婚宴的计划。
在晚饭期间上,杜叔叔得悉安迪负责其公司週年庆祝会。他借故将安迪拉到一边,告诉他有兴趣取得安迪公司週年庆祝会的餐饮合约,希望安迪可以帮忙。杜叔叔告诉安迪,餐厅业务最近正走下坡,取得该餐饮合约对他的生意很有帮助。杜叔叔更答应安迪,如果安迪协助他获得合约,他会给予安迪的婚宴大大的折扣优惠。杜叔叔补充,他的餐厅跟其他承办商同样好,而且更加可靠。
安迪应否因为亲属关係而帮助杜叔叔取得合约? 如果他接受杜叔叔的提议,他会否触犯任何法例?
个案分析
如果安迪(身为僱员)未经僱主(贸易公司)的同意,接受利益(即杜叔叔提供的婚宴费用折扣),以协助杜叔叔取得餐饮合约,便有可能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第9(1) 条;而杜叔叔亦可能因行贿而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第9(2) 条。
根据《防止贿赂条例》第2条,利益包括任何馈赠、贷款、费用、报酬、佣金、职位、合约、服务、优待及免除借贷或法律责任等,因此,不论有形或无形,只要有任何有价值的,都可被视为利益。
此外,安迪在为公司活动选择餐饮承办商时可能会出现利益冲突的情况,他除了要遵守公司的採购指引外,还应依循公司处理利益冲突的政策向公司作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