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研究
低价竞标

一家饮食集团在香港拥有十间连锁餐厅。该集团的董事Alpha在餐饮业拥有丰富的经验,但对装修工程等事宜并不熟悉。因此,在拣选工程承建商时,他依赖工程师Ayden的专业知识。Ayden获授权批核价值高达三十万元的装修工程,而超过三十万元的工程则需要Alpha的批准。
后来,Ayden主动接触了其中一间承建商东主Andy,并說服他提供合约价格5%的回佣,以换取Ayden向他洩漏其他承建商的报价资料。有了Ayden提供的资料,Andy经常以最低报价取得工程合约。为了绕过Alpha的介入,Ayden将价值三十万元或以上的合约分拆为多个小型合约。
个案分析
根据《防止贿賂条例》第 9条,Ayden作为饮食集团的代理人,未得主事人的许可,向Andy索取及接受回佣,以向他提供其他投标者的报价资料,有可能触犯索贿及受贿罪,而Andy作为行贿者亦同样犯法。即使Andy最终未能成功取得合约,只要行贿受贿双方达成贪污协议,仍有机会触犯《防止贿賂条例》。
Ayden故意将合约分拆以绕过既定的批核程序,反映公司未有设立有效的监察与制衡制度。公司应设立内部审核组定期及突击进行抽查,以防止任何违反既定程序的行为发生,并有助及早揭发问题所在。
公司亦应设立完善的报价制度,以甄选最合适的承办商进行相关工作及防止报价资料外洩。负责的职员不得在截标前开啓报价单或标书,以减低资料外洩的机会。此外,所有报价单须由最少兩名职员负责开启,以防资料被私下篡改。
Ayden作为建造业专业人士,若因一时贪婪而触犯贪污罪行,不仅要为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更会损害其专业前途,后果非常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