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研究
有利可图的投标
阿唐是一家香港建筑公司的高级项目经理。最近,他的公司正准备入标竞投一项内地的建筑项目,希望成为该项目计划的主要分判商。阿唐的公司出价五亿元人民币,之后,阿唐便前往内地与招标的国有总承建商雅哥公司进行商讨。雅哥的经理向阿唐表示,只要阿唐代公司将标价由五亿元人民币提高至五亿五千万元人民币,合约便会批予阿唐的公司。该名经理解释,提高的五千万元人民币将平均分给雅哥的执行董事、经理本人及阿唐,作为阿唐的掩口费。阿唐心知不妙,因他曾听闻類似的诱贿事件,倘若投标者拒绝同流合污,诱贿者可能会以暴力威吓使其就范。
如阿唐同意雅哥经理的要求,会否违反任何贪污法例?阿唐应如何处理?
个案分析
在外地开展业务时,应注意可能因为不同法规及文化在业务运作上所带来的贿赂风险,公司亦应特別注意不同地区的法律及规则,以及有境外法律效力的海外反贪法例。
个案中,如阿唐同意雅哥经理的要求,提高投标价以获得合约,阿唐、雅哥执行董事及经理便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反贪腐法。
如阿唐的贿赂行为有部分在香港发生,阿唐也可能会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第9条,即在沒有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提供贿款予雅哥执行董事及经理作为诱因或报酬以获得合约。
为防止违反法例及保护自己免被伤害,阿唐应向其公司报告及向当地执法机构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