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研究
濫用前公司的专有资料
Anson 是一家中型公司的产品工程师,负责设计一款崭新的电子温度计,该产品其后更成为公司的「皇牌」 产品。不过,当公司被另一家公司收购后,Anson便離职。
Anson其后加入了一间医療仪器公司, 该公司一直是其旧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 他上任后不久,便发现新公司亦有意开发一种崭新的电子温度计。他留意到只要将其较早前设计的电子温度计稍作改动,便可大派用场。为向新僱主表现自己,Anson无视与前僱主签订有关不可洩露产品资料的保密协议,决定以旧公司的产品作为藍本,另行设计一款新电子温度计。
个案分析
Anson的行为严重破坏前僱主对他的信任,并有可能会因侵犯知識产权和违反与旧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而被前僱主控告。
若Anson是香港工程师学会的成员,他亦有机会触犯香港工程师学会的纪律守则。守则规定工程师不得利用专有保密资料以谋取私利;工程师为新客户工作或转职时,亦须履行道德上的责任,将前僱主的机密和专有资料予以保密,尤其是一些从客户或前僱主取得的商业或专有资料。
该守则亦规定工程师应忠于其僱主,包括前僱主及现时僱主,并应按照最高商业道德标准及诚信去履行其职责,尊重所有同业所作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