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研究
個案研究包含分析和討論重點,讓使用者了解法例重點,並提供適切的建議預防貪污、欺詐及舞弊行為。
杜明在一間經紀行任職營業經理,手上有多個公司客戶,上市公司多寶實業便是其中之一。多寶實業的財務總監東尼在一次酒會上與杜明密談「賺快錢」大計。據東尼所知,一個國際集團將注資多寶實業,建議一旦落實,預料公司股價必定飆升。東尼擬與杜明合作,先行購買多寶實業股份。
杜明對此甚感興趣,更提議透過其他經紀購入多寶實業股份,以便掩飾他們的身分。一星期後,多寶實業宣布注資計劃,股價果如東尼所料大幅上揚。杜明和東尼立即沽出股票,賺取了豐厚利潤。
羅拔是一間國際資產管理公司的基金經理,負責管理多個大機構的公積金。一天,他收到證券分析員一份研究報告,預測高技地產的盈利在未來三年將會大幅增加。
羅拔於是計劃替其管理的公積金投資組合大手購入高技地產股份。他預料此舉會令高技地產股價上升,所以決定透過其他經紀替自己先行買入該股,然後才為公積金投資組合向盤房發出買賣指示。
彭歷是一間財務機構的經理。他和其他同事在公司一名董事的統率下,處理眾成行和美味隆的合併計劃。他們日以繼夜地與兩間公司的管理層舉行會議,務求取得雙方均滿意的方案。
彭歷清楚知道合併消息一旦公開,必會令兩間公司的股價波動。由於他的婚期將近,極需要一筆錢應付婚禮開支,所以決定向家人借錢預先大批購入該兩隻股票。一星期後,當眾成行和美味隆公布合併計劃後,兩間公司的股價即時飆升,彭歷立即賣出手上股票獲利。
工程合約不論是以報價或招標方式,一律會根據價低者得這個原則外判。
二零零零年一月,黃與其中一名姓關的承建商接洽,並說服他提供回佣(合約價格的 5%),作為每次報價時向他提供其他承建商報價資料的報酬。因此,關經常能以最低報價成功取得工程合約。此外,黃更會將價值 30 萬元或以上的合約分拆為兩張或三張小型合約,以避免需要鄭董事親自批出合約。
鑑於該集團並未設有內部核數部門,黃的舞弊行為得以瞞天過海。由二零零零年一月至十二月期間,關幾乎獲批該集團的所有翻新工程合約,總值約 1,000萬元,而黃亦因而獲得逾 50 萬的回佣。
關及黃最後因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 9 條而被廉署拘捕,經裁定罪名成立後被判入獄,而黃亦須向集團歸還所有非法回佣。此外他亦受到所屬專業團體的處分,從學會名冊上除名。
問題
- 黃、關二人為何被裁定貪污罪名成立?
- 哪些措施可防範投標過程中出現舞弊行為?
- 公司管理層可採取哪些措施防止分拆訂單?
- 貪污行為可導致哪些後果?
德仔是律師行的文員,負責處理物業交易的文件。因為經濟壓力,德仔被舊同學利誘,偽造虛假文件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