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研究
個案研究包含分析和討論重點,讓使用者了解法例重點,並提供適切的建議預防貪污、欺詐及舞弊行為。
一名政府總工程師濫用職權,向某地產發展商項目經理索取40萬元,以協助他獲准進行其公司的停車場發展計劃。
地產發展商的計劃申請書首次便遭有關政府部門拒絕,該名政府總工程師便立即向該公司索取利益。項目經理對於要行賄才獲批准進行工程心有不甘,遂向廉署舉報。總工程師最終被裁定非法索取及接受利益罪名成立,被判監四年零六個月。
某公司的電梯維修工程師與两名維修主任及一名分判商串謀詐騙公司,利用七張虛假發票指分判商已完成某些工程,但事實上該些工程乃由工程師的下屬負責進行。一名工人覺得事有蹊蹺,遂向廉署舉報,將他們繩之於法。
該維修工程師及分判商最後被裁定詐騙及使用欺騙手段罪名成立 , 分別被判入獄十二個月,緩刑两年。其餘两名被告則被判入獄九個月。
某公司軟件工程師在接獲指示須設計數碼電話錄音機的電腦軟件後,便託詞工作繁忙而提議將該項工作外判予由舊同事全資擁有的軟件公司處理。
軟件公司東主最初無意接受該項工作,但經不起軟件工程師不斷游說,終於答應先把工作接下來,再將它分判給該軟件工程師。在這件事上,軟件工程師利用該軟件公司欺騙僱主,從中取得 90% 的工程款項,即 95,000元,而餘款則歸該軟件公司東主所有。
不久,東窗事發,軟件工程師被控两項接受非法利益及提供假資料的罪名,最後被判入獄九個月,緩刑两年。
建築顧問公司的高級工程師試圖透過中間人,向對工程有興趣的承建商出售機密的招標資料來謀取私利。
工程分判商向相熟的工程系畢業生提供一封「 大利是 」,誘使他洩露機密的招標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