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研究
個案研究包含分析和討論重點,讓使用者了解法例重點,並提供適切的建議預防貪污、欺詐及舞弊行為。
美琪是一間經紀行的會計經理,客戶盧狄投資賺了不少錢,便邀請美琪和一班同事享用豪華晚宴,更送了一隻古董手錶給美琪。
亞倫是一間大型資產管理公司的投資組合高級經理,負責管理退休基金,同時他亦是甄選外聘經紀委員會的成員,對外判生意的安排甚有影響力。艾美在一間經紀行擔任客戶經理,就亞倫所知,她公司的服務質素低劣,卻收取高昂的經紀佣金。艾美有一次約亞倫到餐廳會面,表示如果亞倫能夠說服甄選委員會其他委員將生意轉介給她,她可以給亞倫回佣。為使事情好辦,她提議先將10萬元存入亞倫的銀行戶口。亞倫終受不住引誘,將戶口號碼交給艾美。這宗「枱底交易」最後給亞倫的同事揭發,並向廉政公署舉報。兩人還未進行勾當前,已遭拘捕。
簡寧是一間國際期貨交易公司的交易經理,他的公司經常接到不少基金經理落盤,交易量足以影響市場走勢。簡寧乘工作之便,與另一間期貨交易公司的交易員蔓娜串謀,每當他收到客戶的買盤時,便立即通知蔓娜預先買入期貨合約,待她完成交易後,簡寧才替客戶作出買賣。由於簡寧的公司接獲的都屬大盤買賣,通常會在很短時間便推高期貨合約價位,蔓娜便趁機賣出合約,與簡寧攤分所得利潤。當簡寧接到客戶的賣盤時,他們也作出相應行動。
杜明在一間經紀行任職營業經理,手上有多個公司客戶,上市公司多寶實業便是其中之一。多寶實業的財務總監東尼在一次酒會上與杜明密談「賺快錢」大計。據東尼所知,一個國際集團將注資多寶實業,建議一旦落實,預料公司股價必定飆升。東尼擬與杜明合作,先行購買多寶實業股份。
杜明對此甚感興趣,更提議透過其他經紀購入多寶實業股份,以便掩飾他們的身分。一星期後,多寶實業宣布注資計劃,股價果如東尼所料大幅上揚。杜明和東尼立即沽出股票,賺取了豐厚利潤。
高原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為一項房屋發展計劃的總承建商,並僱用了五名天秤手,於地盤替分判商吊運建築物料。高原的員工手冊清晰訂明,職員不得向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人士,包括分判商索取或接受利益。公司的人力資源經理在最初聘用天秤手時,亦已向他們講解有關政策。
工程開展不久,天秤手以行規為理由,決定每月向分判商收取 9,000 元「茶錢」,以加快吊運他們的建築材料。倘若個別分判商拒絕付款,天秤手便聯手拖延吊運相關物料。
陳先生是分判商成記工程有限公司的董事,負責進行地盤上蓋的喉管工程。陳與天秤手交情深厚,經常一同吃喝玩樂,工餘亦偶有相約進行賭博。當天秤手遇到財務困難時,陳亦會主動伸出援手,借錢給他們。
駐地盤工程師余先生發現天秤手經常優先吊運陳的喉管物料,而其他分判商的吊運工作則每被押後。余早已得知天秤手與陳之間過從甚密。但即使箇中關係惹人懷疑,余亦因缺乏貪污證據而沒有向廉署舉報。
在短短七個月內,天秤手共收取陳 35,000 元,作為替他加快吊運建築物料的報酬。最後事件被揭發,廉署將所有涉案人士拘捕,其後各人被裁定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 條,罪名成立,被判入獄。
陳是家庭的經濟支柱,在他服刑期間,兒子因家人再無力負擔他於海外升學的費用而須輟學並提前返港。
問題
- 陳及一班天秤手為何被控賄賂罪名成立?
- 習慣或行規能否成為天秤手收取分判商利益的抗辯理由?
- 貪污的代價有多大?
- 倘若該名駐工地工程師只是懷疑地盤存在貪污問題但沒有真憑實據,他應否向廉署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