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研究
別有用心

Carl是一家餐廳的分店經理,負責編排店內近十名員工每周的工作值勤表。他的下屬Charles希望週末能休假,與家人共度時光。然而,餐廳最近推出的餐飲優惠反應非常熱烈,Carl打算在週末加派人手,以應付增加的顧客量。
為了確保週末能休假,Charles想了一個主意。他知道Carl熱愛收藏手錶,因此送給Carl一隻名貴手錶作為生日禮物,希望能贏得Carl的好感,在編排值班表時獲得優待。Carl收到這份禮物後非常感動,破例在安排工作日程時答應了Charles要求的週末休假。
此後,Charles經常要求Carl調整值班表以便他在週末休假。Carl深感為難。由於他已收下了Charles贈送的手錶,他不懂如何拒絕Charles不斷提出的請求。
個案分析
Carl作為餐廳的僱員,在未得餐廳的同意下,接受Charles贈送的手錶,以濫用職權在編排值勤表時對Charles作出優待。Carl有機會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而作為行賄者的Charles亦同樣犯法。
雖然手錶是在Carl生日時贈送的,但這並不能作為行賄的辯護理由。如果Carl未有餐廳的許可接受與職務有關的饋贈,則會觸犯《防止賄賂條例》。
作為管理人員,Carl應該以身作則,為下屬樹立良好榜樣。管理人員不應接受下屬提供的利益,以免造成利益衝突或惹來有所偏頗的懷疑,並要確保在督導工作上能夠秉公辦理。Charles的行為更會對其他同事不公平,打擊員工士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