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研究

搜尋個案研究

所有關注領域

搜尋個案研究

所有關注領域

未獲授權擔任兼職導致貪污

CS0039
行業/產業:
關注的領域:

開設工程公司的阿輝找來在電話公司任職高級工程師的阿強,希望阿強幫忙採購阿輝公司出產的通訊設備。

 

由於阿強負責監督電話公司的電訊網絡設計和採購通訊設備,阿輝遂要求阿強向電話公司推薦購買他公司的新產品,為答謝阿強,阿輝答應聘請阿強為他公司的顧問。

 

阿強同意接受該建議,著手將阿輝的公司列入電話公司認可的供應商名單內,並將生意判給阿輝。

個案分析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兼職屬利益的一種。若阿強未得電話公司的許可,接受阿輝提供的顧問職位,作為推薦對方公司成為供應商的報酬,即觸犯受賄罪,而阿輝亦因此而觸犯行賄罪;雙方皆會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

 

此外,即使不涉及貪污,阿強在阿輝的公司擔任顧問亦可能產生潛在利益衝突。他應該以書面通知僱主他所擔任的外間工作,以申報利益。

回到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