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研究
履行職責時粗疏及不盡責
桃麗絲是一間經紀行的客戶經理。白領職員啟文到她的公司開立戶口買賣股票,並向桃麗絲表示,希望手頭上10萬元的投資能有理想回報,以便明年有足夠金錢負笈海外,他問桃麗絲應投資於那類產品才切合他的目標。桃麗絲游說啟文開立一個「孖展」戶口買賣二線股。不過,她沒有向啟文解釋「孖展」戶口與現金戶口的分別和「孖展」客戶所承擔的風險。
當啟文聽到恒生指數在開市後不久急劇下跌,便立即致電桃麗絲,落盤賣掉他戶口內所有股票。由於當天桃麗絲亦接獲多名大客的沽盤,忙於處理這些交易,把啟文的買賣指示置於一旁。待她有空處理啟文的沽盤時,股價已一跌再跌,啟文損失慘重。
個案分析
桃麗絲在替啟文進行交易時,沒有謹慎勤勉地履行職責,亦沒有維護啟文的利益,有違*操守準則。桃麗絲其實有責任確保啟文在開立戶口時,明白「孖展」戶口性質和風險,而收到啟文的賣盤時,亦應盡速處理。
*註:操守準則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企業融資顧問操守準則和基金經理操守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