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研究
理财不善 铤而走险
亚成于地产代理公司任职地产代理,虽然僱主对他非常信任并加以悉心栽培,但亚成却一直认为单凭自己的才幹亦必可有一番作为。亚成打算一年后与女朋友结婚,为了筹备一个极尽豪华的婚礼,亚成遂向财务公司申请了一笔为数不少的贷款,因此他要非常努力赚钱偿还欠债。近日,亚成成功为客人杨女士以每月3 0 , 0 0 0元租出其单位。他请杨女士将1 5 , 0 0 0元佣金存入自己开设的顾问公司的银行账户,并向杨女士声称该顾问公司是他任职地产代理公司的附属机构。为了隐瞒佣金的去向,亚成向僱主提交虚假报告,指杨女士的租务交易是由一间顾问公司促成,故杨女士只愿意向该顾问公司支付佣金。亚成的僱主对有关安排感到怀疑,于是查察该顾问公司的资料,结果揭发亚成的不诚实行为,并向廉政公署举报。
个案分析
亚成因债务缠身,故意利用自己开设的顾问公司侵吞僱主应有的佣金。根据《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任何代理人使用虚假、错误、缺漏不全的文件、帐目、收据,意图欺骗其主事人,即属犯罪。亚成蓄意利用虚假文件企图误导地产代理公司有关杨女士的交易,有可能触犯了《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
亚成对僱主不忠,因贪念以身试法,将前途断送。
作为持牌地产代理,亚成还可能违反了地产代理监管局的《操守守则》,该守则规定,地产代理和营业员在执业时必须避免从事可能违法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