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16
2024年5月
女子考车犯错图送月饼券行贿运输署考牌官判囚两个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女子,控告她在私家车驾驶考试的泊位试中犯错后,图以一张价值逾400元的月饼券行贿运输署考牌官,以换取考试及格。被告今日(5月1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两个月。李正春,54岁,早前承认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1)(a)条。署理主任裁判官陈慧敏判刑时斥责被告行贿考牌官,影响考牌制度的公平,损害公众利益,法庭须判处被告具阻吓性刑罚以儆效尤。署理主任裁判官以监禁三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认罪,遂将刑期扣减三分之一。案情透露,被告于2023年9月14日,即临近中秋节前,到香港驾驶学院(沙田)内的驾驶考试中心参加私家车驾驶考试,一名运输署二级考牌主任获随机指派主考。被告在考泊位试时犯下严重错误,把部份车身泊在指定泊位界缐以外后,两次向该考牌主任提供一张价值逾400元的月饼券,图换取驾驶考试合格。由于被告考试时犯下严重错误,考牌主任最终评予被告考试不合格,并在考试纪录中附上贪污备註,及向运输署匯报事件。廉署同日接获运输署转介的贪污投诉后,到驾驶考试中心拘捕被告。运输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黄祖恩代表出庭。廉署一直与各政府部门携手合作,透过宣传教育维持公务员队伍廉洁操守,拒绝贪污。廉署提醒市民,贪污贿赂属严重罪行,切勿以任何形式行贿公务员以换取协助或优待。
16
2024年5月
连锁免税店前总经理隐瞒利益冲突自组公司抬价1,200万元採购红酒遭廉署起诉今认串谋诈骗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连锁免税店前总经理,控告他串谋他人隐瞒利益冲突,自组公司从法国供应商购入瓶装红酒后,抬高价钱逾1,200万元,再转售给该连锁免税店图利。被告今日(5月16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串谋诈骗罪名。刘树贤,77岁,天传有限公司(天传)前总经理,承认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法官李庆年将案件押后至8月20日判刑,被告获准保释。法官又批准控方申请充公令,相关聆讯将于6月17日进行。天传以「Free Duty」商号销售免税品,其营销採购部于案发前一直向一间法国酒厂直接採购瓶装红酒,供「Free Duty」店舖销售。案情透露,于2004年8月至2011年5月期间,被告及其他涉案人士促使天传改为经由辉添发展有限公司(辉添)和万好贸易有限公司(万好)向该法国酒厂发出订单,涉及订单56张,款项共逾2,600万元。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辉添及万好以逾1,400万元从该法国酒厂购入该56张订单的红酒,抬高价钱后转售给天传,致使天传多付逾1,200万元。廉署调查又发现,万好及辉添其实由刘树贤与另外两名人士出资成立,刘树贤及其女儿并分別出任万好及辉添的唯一股东兼董事,但刘树贤从沒有向天传披露他与该两间公司的关係。刘树贤承认,他与另外两名出资成立万好及辉添的人士按比例瓜分勾当所得利润。案发期间他获分共约200万元。天传规定所有员工均须申报利益冲突,并不得参与天传有利益冲突的业务。天传前营销採购总监欧子琪,早前亦涉嫌参与该勾当而被廉署起诉。他否认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案件将于7月22日审讯。天传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师郑淑仪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林慧珍协助。廉署提醒私营机构僱员,应避免利益冲突及适时向僱主作出相关申报。僱员在处理职务上隐瞒利益冲突使自己或亲友从中获利,有可能触犯刑事罪行。若当中涉及提供及收受贿赂,更有可能违反《防止贿賂条例》。
14
2024年5月
廉署起诉汽车代理商前员工涉45万元汽车零件销售诈骗案廉政公署昨日(5月13日)落案起诉一名汽车代理商前员工,控告他涉嫌以欺诈手段将两个欧洲品牌的汽车零件,售予三间汽车零件经销商,货款总值共约45万元。朱国华,54岁,锦龙有限公司(锦龙)前高级零件专员,被控三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星期四(5月16日)在观塘裁判法院答辩。锦龙是汽车品牌褔士(Volkswagen)及奥迪(Audi)的香港授权代理商。锦龙除提供售后服务外,亦会在其油塘车厂向车房及车主出售汽车零件。锦龙的销售政策禁止员工向任何汽车零件经销商出售汽车零件,以免汽车零件经销商再转售其原厂汽车零件图利。被告于案发时被锦龙派驻油塘车厂,职责包括处理销售汽车零件。他涉嫌于2021年1月至8月期间,向锦龙讹称多份涉及三间车房的销售交易报告及销售发票均为真实,并意图诈骗而诱使锦龙向三间汽车零件经销商出售价值共约45万的汽车零件,导致锦龙蒙受不利。廉署接获有关汽车零件销售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案中涉及近60张看来是由上述三间车房发出的订单并非属实,即该等车房从沒有向锦龙购买相关汽车零件,而是被告把货品售予三间汽车零件经销商。若锦龙知悉实际情况,便不会容许进行有关销售。锦龙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14
2024年5月
涉400万元採购诈骗遭廉署通缉科大前兼任副教授波兰落网廉政公署早前获裁判官签发手令,通缉一名香港科技大学(科大)前兼任副教授。他涉嫌串谋两名前供应商董事,隐瞒他于该两间供应商的权益,进行多项採购涉款共约400万元。该名前兼任副教授4月底在波兰落网。杨霖龙,59岁,科大化学系前兼任副教授,面对共17项罪名,即三项串谋诈骗,违反普通法;及14项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廉署本年4月底接获国际刑警组织通知,杨霖龙在波兰一个国际机场被波兰当局拘留。律政司已应廉署要求,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向波兰当局提出要求,暂时逮捕杨霖龙,并正筹备向波兰当局提出移交杨霖龙的正式要求。《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波兰共和国生效,并适用于香港特別行政区。廉署感谢律政司及波兰当局提供宝贵协助,将杨霖龙缉拿归案。涉案罪行于2011年9月至2019年2月期间发生。当时杨霖龙负责进行17项招标及採购活动,为科大及其附属公司向他拥有直接或间接财务权益的骏科(亚洲)制药有限公司(骏科)及高准检验及检测有限公司(高准),採购多项实验室仪器及测试服务。根据科大规例,身为兼任副教授的杨霖龙须在委聘任何供应商前,申报他与供应商的利益冲突。此外,供应商亦须申报它们是否与科大职员有任何利益关係。杨兆安于2011年底成为高准独资董事及股东。骏科于2012年中成立,杨兆安当时是其独资董事及股东,欧阳兆㷨同年年底取代杨兆安出任有关职位。串谋控罪指,杨霖龙涉嫌与欧阳兆㷨或杨兆安串谋诈骗科大,在杨霖龙有责任预先披露任何与科大的利益冲突的情况下,隐瞒他在骏科及高准的权益,诱使科大就上述其中三项招标及採购活动委聘骏科及高准,及致使科大全数缴付该两间供应商的发票款项。余下控罪指,杨霖龙涉嫌与欧阳兆㷨或杨兆安一同隐瞒有关杨霖龙在骏科或高准的权益,诱使科大或其附属公司在其他14项招标及採购活动委聘该两间供应商。该17项招标及採购活动涉款共约400万元。本案源于廉署接获贪污投诉,廉署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徵询法律意见,并获法律意见向三人作出检控。2022年9月杨兆安及欧阳兆㷨被落案起诉时,杨霖龙已离开香港,廉署遂于同年10月初向裁判法院申请手令,通缉他归案。国际刑警亦于2023年8月发出全球通缉告示逮捕他。杨兆安于2023年10月在区域法院承认11项串谋诈骗及欺诈罪名,被判入狱28个月。欧阳兆㷨则否认三项串谋诈骗及欺诈罪名,其案件将于今年12月19日裁决。科大在廉署调查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13
2024年5月
廉署起诉两女子涉贿银行职员协助开户廉政公署上星期五(5月10日)落案起诉两名女子,控告她们涉嫌以一叠钞票行贿一名银行职员,以协助开立个人银行户口。于慧,26岁,行政人员;及王金玉,37岁,直播间导播,同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二人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明日(5月14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于慧及王金玉于2024年4月19日来港,并到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滙丰银行)湾仔一间分行申请开设个人户口,希望即日办妥相关手续。两名被告涉嫌于当日向一名滙丰银行职员提供一笔不明金额的贿款,以协助于慧开立滙丰银行帐户。该名滙丰银行职员当场拒绝接受二人的贿款,并即时向上级匯报事件。廉署其后接获贪污投诉,随即到现场拘捕两名被告。廉署调查发现,两名被告涉嫌向该银行职员提供一个信封,内里载有一叠港币100元及500元钞票。滙丰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廉署提醒公众,切勿行贿银行职员以获取服务。任何人士如遇到怀疑贪污情况,应立即向廉署举报。廉署24小时举报热缐:25 266 366。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