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貪污陷阱
短片三:最後期限
分析要點
John和David
- ● John以支付David及家人的外地旅遊住宿費用,答謝對方加快核實其負責的保單申請,已屬行賄罪。
- ● 若David答應收受,便是受賄,亦同樣犯法。
其他注意事項
- ● 「免費旅遊住宿」屬《防止賄賂條例》中的利益。「利益」不單指金錢,還包括禮物、貸款、報酬、職位、服務、優待等,而且沒有金額限制。
- ● 同事間互相餽贈雖屬正常社交活動,但必須避免欠下人情,影響日後工作判斷。同時職員亦應注意「瓜田李下」,避免令人誤會公私不分。若有人利用行賄手段得到公事上的幫助,則會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