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09
2023年2月
保安主管向下屬索賄罪成判囚五個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保安主管,向一名警衛員下屬索賄逾10,000元,以協助對方擢升為助理保安主管。被告今日(2月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五個月。陸蓓雪,54歲,香港警衛主管,早前被裁定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裁判官彭亮廷判刑時斥責陸蓓雪毫無悔意,又指她作為直屬上司向下屬索取利益,藉此影響下屬的晉升機會,罪行性質嚴重。裁判官以監禁六個月為量刑起點,惟考慮到多項求情因素,故將刑期扣減一個月。案情透露,陸蓓雪於案發時任職香港警衛助理主管,派駐沙田公共屋邨水泉澳邨。陸蓓雪是該邨三名助理主管之一,協助管理約40名警衛員。其中一名警衛員鄧金牛於2020年11月向陸蓓雪查詢晉升機會,他相信時任主管同年12月中退休後,陸蓓雪會接任主管一職,令邨內出現一個助理主管的空缺職位。陸蓓雪其後兩次向鄧金牛表示自己將接任主管一職,並向對方索取兩筆賄款以協助對方晉升為助理主管,其中一筆金額為介乎5,000元至8,000元,另一筆則最少5,000元。鄧金牛向陸蓓雪提供一封2,000元現金的利是,但陸蓓雪因利是金額未達5,000元而沒有接受。香港警衛不容許員工就處理職務事宜索取及接受利益,並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廉署早前分案控告上述警衛員鄧金牛,他承認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案件訂於星期五(2月10日)判刑。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羅心怡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吳卓謙協助。
08
2022年8月
遭廉署起訴兩前保險代理人詐騙佣金及賠償70萬元判刑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兩名前保險代理人,控告他們虛報九名投保人的職業及收入,並於對方成功投保後訛稱他們受傷,詐騙一間保險公司發放佣金及賠償共約70萬元。兩名被告今日(8月5日)在區域法院分別判監18個月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梁景麒,36歲,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友邦保險)前保險代理人,被判入獄18個月。他早前承認五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四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同案被告余勝賢,36歲,友邦保險前保險代理人,與梁景麒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他早前認罪,今被判處須履行160小時社會服務。法官林嘉欣斥責被告違反誠信,並在向梁景麒判刑時稱,決定以監禁30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他認罪及已向前僱主歸還涉案款項,故將刑期扣減至18個月。法官又考慮余勝賢在案中扮演較輕角色,故向他判處社會服務令。案情透露,友邦保險為客戶提供不同保險產品,在處理投保申請時,會考慮客戶的職業、年薪及病歷等。本案於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期間發生。梁景麒當時任職友邦保險的保險代理人,他於2017年12月獲晉升為小組經理後可獲取上線佣金。余勝賢是梁景麒的下線保險代理人。案情透露,梁景麒曾獨自或串謀余勝賢、另一名下線保險代理人及四名投保人詐騙友邦保險,在九份保單申請中虛報投保人職業及每月收入。友邦保險批准該九份保單申請,以及向梁景麒及其下線保險代理人支付佣金共約95,000元。廉署調查發現,有關人士在相關保險索償中虛報該等投保人受傷,導致友邦保險向投保人支付保險賠償共約600,000元。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梁景麒及余勝賢。上述部份投保人及下線保險代理人早前亦被廉署分案起訴並承認控罪,案件將於8月中判刑。友邦保險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檢控官毛倩倩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馬健文協助。廉署將繼續與業界合作,向保險公司及保險從業員推廣誠信及防貪信息,並編製指南以協助保險公司加強防貪能力,內容涵蓋主要營運範疇例如核實代理人佣金及理賠。廉署為保險業特設的網站專頁 《保險公司防貪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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