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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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
遭廉署起訴前「工頭」承認串謀向「三跑」工人收賄23萬元候判一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的香港國際機場第三跑道項目(「三跑」項目)分判商前「工頭」,今日(5月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串謀另一名「工頭」從29名索具裝配工人接受賄款共約23萬元,以協助建築工人獲分判商聘用,案件押後判刑。廖賢民,62歲,德鑄前索具裝配工人「工頭」,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將案件押後至7月11日,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獲准保釋。案情透露,案發時德鑄是「三跑」項目分判商,負責招聘建築工人進行各類工程。被告經另一名「工頭」介紹,於2020年8月獲德鑄僱用為該項目工地一組索具裝配工人的「工頭」。他其後介紹29名索具裝配工人到該項目工地工作。在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期間,被告應該名「工頭」指示,先後七次代表對方向29名索具裝配工人收取賄款共約23萬元。2020年11月起,被告按二人的協議,保留當中約15,500元,並把餘下逾21萬元交給該「工頭」。廉署近年採取連串執法行動,打擊類似上述的貪污行為。就「三跑」項目而言,廉署已落案起訴23名該項目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前僱員貪污,包括本案被告共12人認罪或經審訊被定罪,判囚最高10個月。10人尚待答辯審訊,一人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廉署發言人呼籲建築工人切勿啞忍貪污,如建築工人被要求提供利益以換取受僱,應拒絕並向廉署舉報。24小時舉報貪污熱線:25 266 366。香港機場管理局、有關總承建商中國水電–中國電建–保華–建信聯營及德鑄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廉署不排除再有進一步執法行動。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黎耀偉及鍾永駿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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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
廉署調查貪污揭欺詐按揭貸款390萬元 申請人判囚10個月廉政公署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揭發一名按揭貸款申請人虛報職業及薪金,詐騙一間財務公司向他批出按揭及裝修貸款合共390萬元,被告今日(4月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0個月。司徒強生,57歲,公司董事,早前被裁定兩項欺詐罪名成立,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考慮到本案控罪性質、被告在案中的角色及其犯案手法,以及所涉及的貸款金額,法庭須判處被告監禁式刑罰。案情透露,被告於2018年5月透過一間財務中介公司向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永亨財務)申請按揭及裝修貸款合共390萬元。他在申請表上報稱在一間工程公司任職工程總監逾10年,月薪約20萬元,並隨表附上相關工作證明及銀行結單。永亨財務最終批准被告的貸款申請,共390萬元貸款分別於2018年6月底及8月底被提取。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調查發現被告從來沒有在該工程公司工作,該公司亦從來沒有向他發出工作證明。調查又發現被告曾把數筆20萬元現金存入其銀行戶口,以假裝每月收取薪金。如永亨財務知悉被告的按揭及裝修貸款申請及證明文件載有虛假資料,便不會批准其申請。永亨財務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大律師陳永淦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何恩賜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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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
前保險代理詐騙佣金150萬元遭廉署起訴今認罪判囚11個月廉政公署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揭發一名前保險代理藉訛稱20名客戶向一間保險公司投保多份保單,詐騙佣金共約150萬元。早前被落案起訴該名前保險代理。被告今日(4月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判囚11個月。楊恩濤,31歲,安盛金融有限公司(安盛)前保險代理,承認兩項串謀欺詐罪名,違反普通法。裁判官林子勤判刑時斥責被告違反誠信,以獲取個人利益,又稱判刑不應只著眼於被告實際獲得的利益,亦應反映保險公司被騙取的金額,包括涉及佣金及保單的價值。被告於案發時是安盛保險代理,其上線經理為安盛一名分行經理。若保險代理成功售出保險產品,可獲發首年佣金,其上司亦可獲發上線佣金。安盛於2017年8月至2018年6月期間,接獲21份聲稱由20名客戶申請的保單,該些保單由被告或上述分行經理另一名下線代理售出。案情透露,被告與上述分行經理及該下線代理一同串謀,向安盛訛稱該等投保申請真的由有關客戶提出,導致安盛批准申請,以及向三人發放佣金。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該等客戶並沒有提出上述投保申請,亦未曾就該等保單繳付保費。有關保單其後因「斷供」失效。如安盛知悉該21份投保申請載有虛假資料,便不會批核申請,及向被告、該分行經理及下線代理發放佣金共約150萬元。安盛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黃慧敏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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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
投資公司前僱員收賄判授車輛維修訂單遭廉署起訴罪成候判一名投資公司前僱員串謀兩名車房東主收賄,判授公司車輛維修訂單予該車房,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今日(4月2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馮郭傑,62歲,亞洲金融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亞洲金融)前一般助理兼司機,被裁定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裁判官何慧嫻將案件押後至5月11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案發時亞洲金融委任綜合汽車公司(綜合汽車)為其中一間車輛維修承辦商。綜合汽車由其唯一東主及前東主經營。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期間,亞洲金融在被告推薦下向綜合汽車判授約40份車輛維修訂單,並支付維修費共約36萬元。案情透露,綜合汽車東主及前東主應被告要求誇大相關維修費,並把誇大了的部份交予被告作回佣,涉款至少12,000元。亞洲金融不容許被告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作為把車輛維修訂單判給綜合汽車的報酬。若亞洲金融知道上述維修費屬虛假,則不會支付有關費用。綜合汽車唯一東主葉沛欽及前東主葉𢏐添亦因涉案而被廉署起訴。二人早前承認貪污控罪,同判處社會服務令。亞洲金融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連祖兒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何潤翔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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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
保安主管向下屬索賄罪成判囚五個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保安主管,向一名警衛員下屬索賄逾10,000元,以協助對方擢升為助理保安主管。被告今日(2月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五個月。陸蓓雪,54歲,香港警衛主管,早前被裁定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裁判官彭亮廷判刑時斥責陸蓓雪毫無悔意,又指她作為直屬上司向下屬索取利益,藉此影響下屬的晉升機會,罪行性質嚴重。裁判官以監禁六個月為量刑起點,惟考慮到多項求情因素,故將刑期扣減一個月。案情透露,陸蓓雪於案發時任職香港警衛助理主管,派駐沙田公共屋邨水泉澳邨。陸蓓雪是該邨三名助理主管之一,協助管理約40名警衛員。其中一名警衛員鄧金牛於2020年11月向陸蓓雪查詢晉升機會,他相信時任主管同年12月中退休後,陸蓓雪會接任主管一職,令邨內出現一個助理主管的空缺職位。陸蓓雪其後兩次向鄧金牛表示自己將接任主管一職,並向對方索取兩筆賄款以協助對方晉升為助理主管,其中一筆金額為介乎5,000元至8,000元,另一筆則最少5,000元。鄧金牛向陸蓓雪提供一封2,000元現金的利是,但陸蓓雪因利是金額未達5,000元而沒有接受。香港警衛不容許員工就處理職務事宜索取及接受利益,並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廉署早前分案控告上述警衛員鄧金牛,他承認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案件訂於星期五(2月10日)判刑。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羅心怡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吳卓謙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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