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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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文具商前文員以虛假報價轉售僱主720萬元原材料謀利遭廉署起訴被判囚三年八個月
2024年9月文具商前文員以虛假報價轉售僱主720萬元原材料謀利遭廉署起訴被判囚三年八個月
一名文具商前文員多次捏造報價,並暗中低價購入原材料再轉售予僱主公司,貨款總值720萬元,從而賺取差價約170萬元,被廉政公署在調查貪污時揭發及起訴。該文員今日(9月19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三年八個月。
歐陽賢冬,40歲,盛怡國際有限公司(盛怡)前船務文員,早前被裁定一項欺詐罪名成立,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
暫委法官香淑嫻判刑時指被告違反誠信,毫無悔意,而且犯案時間接近兩年半,必須判處監禁。
被告於案發時是文具製造及供應商盛怡的船務文員,負責為盛怡廠房採購原材料,包括膠粒。被告須就每項採購取得不同供應商提供的報價,並向盛怡建議採用哪一間供應商。
案情透露,被告於2015年12月至2018年5月期間,多次向盛怡訛稱,金龍顧問有限公司(金龍)的膠粒報價每次在各供應商中均屬最低。盛怡按被告建議,於上述期間向金龍發出共34張採購訂單,以逾720萬元購入膠粒。
廉署調查顯示,上述部份供應商從來沒有向被告提供報價。被告實際以較低價錢從其他供應商購入上述膠粒,並抬高價錢共約170萬元由金龍售予盛怡。
廉署調查亦發現,金龍其實由被告丈夫持有,部份涉案款項最終經金龍轉帳到被告銀行戶口,而被告從沒有向盛怡申報自己與金龍的關係。
盛怡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檢控官方嘉琦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單秀珠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