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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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
廉署機場三跑項目分判合約貪污案:機管局前首席高級經理承認收賄330萬元及「洗黑錢」候判

廉政公署早前採取「暴雪」執法行動,拘捕並分案起訴多人涉嫌在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道系統項目(三跑項目)中貪污,涉及賄款共約770萬元,所涉分判合約及物料訂單總值逾2.8億元。其中被廉署落案起訴的一名香港機場管理局(機管局)前首席高級經理今日(9月5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收賄約330萬元及清洗犯罪得益約570萬元。

李永輝,49歲,機管局前首席高級經理,承認兩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及六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名(即俗稱「洗黑錢」),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李永輝另一項「洗黑錢」罪名則由法庭存檔。

法官葉佐文將案件押後至9月12日再提訊,期間李永輝還押懲教署看管。

上述罪行於2017年1月至2022年8月期間發生。案情透露,李永輝於2017年1月加入機管局任職高級項目工程師,並於2022年5月獲晉升為首席高級經理,他於案發時負責管理三跑項目多份工程合約,包括主要填海及第三條跑道建造工程,亦有權向承建商推薦分判商。

就其中一項貪污控罪,李永輝承認從一間土木及地基工程分判商東主接受賄款共約250萬元,協助該分判商就三跑項目獲得填海「大判」承建商優待以及取得分判工程合約。該分判商就相關分判合約工程共收取了約8,300萬元的款項。

另外,李永輝亦曾向其中一份第三條跑道建造工程合約的「大判」承建商推薦該分判商,使其獲得總值2,800萬元的分判合約,惟廉署案件曝光後,「大判」承建商終止有關合約。

就另一項貪污控罪,李永輝承認從一間填海及建築用砂供應商的經營者收受賄款達80萬元,以協助該供應商取得填海用砂物料供應採購訂單,及協助向填海「大判」承建商追收訂單款項。調查發現,經李永輝推薦,該供應商於案發期間共獲得採購訂單總值逾1.4億港元。

此外,李永輝又承認清洗犯罪得益共約570萬元,當中涉及上述賄款。

廉署發言人指,有關貪污案件與工程及物料供應合約的審批、行政及財務事宜有關,廉署調查並未發現任何資料顯示當中涉及工程質素及物料規格方面的問題。廉署知悉機管局已進行全面檢視,並沒有發現相關工程質素有異常及不足的地方。

機管局在廉署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同案另外五名被告,即機管局前總經理殷國強、三跑項目分判商卡樂工程有限公司(卡樂)東主吳啟安、卡樂前項目經理廖偉倫以及三跑項目供應商駿豐工程有限公司的經營者王清梧及黃斌漢,早前亦被控多項賄賂罪名,案件訂於9月12日在區域法院再訊。此外,殷國強與三跑項目分判商多金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李錦安及一名相關人士屈紀章,被廉署分案起訴一項賄賂罪名,案件則訂於明年6月2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戚雅琳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傅韋茵協助。

廉署發言人強調,廉署面對任何貪污罪行必定堅定執法,決心將貪腐分子繩之於法,守護香港廉潔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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