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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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
遭廉署起訴商人承認行賄銀行職員助加快開戶判囚兩星期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商人,控告他以2,000元行賄一名銀行職員,以加快開立個人銀行戶口的流程。被告今日(8月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獄兩星期。

卞维龙,39歲,商人,今日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處卞维龙監禁兩星期及罰款一萬元。

案情透露,卞维龙案發時是一名在東南亞經營免稅店的商人,他於2023年5月初到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建行(亞洲))中環一間分行,打算開立個人戶口,獲該分行時任銷售主任羅子軒接待。

卞维龙其後獲羅子軒告知,由於開戶申請眾多,預計需時約一個月才能開立其戶口。卞维龙於到訪上述建行(亞洲)分行的翌日,向羅子軒提供賄款2,000元,以協助他加快在該銀行的開戶流程。

廉署早前接獲涉及開立銀行戶口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卞维龙向羅子軒支付賄款後不久便成功開立銀行戶口。

涉案31歲時任建行(亞洲)銷售主任羅子軒,早前亦被廉署落案起訴。他今年5月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四項貪污罪行,被判入獄六星期,涉及藉索賄及受賄共13,000元,為包括卞维龙在內的六名客戶,加快開立個人銀行戶口的流程。

建行(亞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朱嘉祺代表出庭。

廉署提醒公眾,切勿行賄銀行職員以獲取服務。任何人士如遇到懷疑貪污情況,應立即向廉署舉報。廉署早前推出全新《銀行防貪指南》,協助銀行管理主要營運範疇包括開戶及轉介業務的貪污風險,提升銀行防貪能力。廉署亦推出「銀行業誠信推廣計劃」,協助銀行管理層及各級職員了解常見的貪污陷阱,與業界共建廉潔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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