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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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
三人詐騙危疾保險賠償3,750萬元遭廉署起訴判囚四年半至六年四個月

廉政公署調查貪污時,揭發保險代理等三人安排癌症病人假冒投保人,到醫療機構接受醫療檢查以取得患癌證明,串謀詐騙危疾保險賠償3,750萬元。三名被告今日(3月1日)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判囚四年半至六年四個月。

王家強,45歲,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友邦保險)前保險代理,判囚六年四個月;羅俊傑,45歲,司機;及梁偉鍵,42歲,裝修工人,則分別被判入獄五年及四年半。

法官黎婉姫判刑時指王家強是案中主腦,有預謀犯案三年,嚴重違反誠信,令公司蒙受重大損失,判刑須反映其罪責。羅俊傑及梁偉鍵雖然罪責較輕,但在案中亦擔任關鍵角色。

三人早前承認兩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王家強又承認四項相類罪名,以及三項偽造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1條。

案情透露,王家強與羅俊傑自2017年12月中起討論為羅俊傑作出虛假保險索償申請,並協議由王家強支付保費,為羅俊傑購買高投保金額危疾保單。羅俊傑其後經王家強向友邦保險投保兩份保單。

王家強與羅俊傑之後又透過中間人招攬患有淋巴癌的梁偉鍵,假冒羅俊傑到數間醫療機構進行檢查,獲相關患癌證明文件後向友邦保險提交危疾及醫療費用索償申請,獲批款項共逾980萬元。

羅俊傑收到賠償後,將約700萬元交予王家強,而梁偉鍵除獲得37次免費醫療檢查或治療外,亦從王家強獲分32,000元。

廉署調查又顯示,王家強以相類欺詐手法安排其他患有咽喉癌、乳癌、胃癌或卵巢癌的病人,假冒他自己及另外兩名投保人到多間醫療機構進行檢查,以便王家強及該兩名投保人,就八份均由王家強任經手代理的保單,向友邦保險作出危疾及醫療費申索,涉及款項共約2,470萬元。

另外,王家強又偽造三份假病假紙,意圖讓其中一名癌症病人向其僱主申請為期兩年的病假。

友邦保險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柏愛莉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周雲龍及朱俊軒協助。

廉署早前亦分案起訴上述其中一名投保人廖小伊及其胞妹廖小玲。廖小玲去年10月已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煽惑他人偽造多項罪名,判入獄四個月;廖小伊將於下星期一(3月4日)在區域法院就兩項串謀詐騙罪名再應訊。

廉署提醒保險中介人必須恪守誠信,市民及投保人切勿參與任何保險貪污非法勾當。廉署與保險業界合作,編製《保險公司防貪指南》以協助保險公司建立及加強其主要營運範疇的防貪能力,內容涵蓋核實索償程序。廉署會繼續與保險業界合作,為中介人提供誠信培訓,詳情可瀏覽香港商業道德發展中心製作的「保險業道德資源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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