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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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出版社前僱員詐騙服務費38萬元遭廉署起訴判囚20個月
2023年12月出版社前僱員詐騙服務費38萬元遭廉署起訴判囚20個月
廉政公署早前調查貪污時,揭發一名出版社前僱員偽造發票,詐騙出版社向多間承辦商支付再版書籍及搬遷工程服務費共約38萬元。該名出版社前僱員今日(12月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20個月。
孔祥威,49歲,浸信會出版社(國際)有限公司(浸信會出版社)前僱員,早前承認八項罪名,即四項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以及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王興偉判刑時表示,被告使用多張虛假發票,違反誠信,而且涉案時間長,案情嚴重。
案情透露,被告於2020年2月至2021年6月期間獲浸信會出版社聘用,負責書籍出版及再版工作,以及向承辦商發出影印及設計訂單。
案發期間,浸信會出版社記錄顯示四間承辦商就再版78本書籍向浸信會出版社發出61張發票。被告向浸信會出版社訛稱該四間承辦商已完成相關的書籍設計、編輯、排版及校對工作,浸信會出版社遂向它們支付服務費共約34萬元。
案情又透露,被告串謀另一間承辦商使用兩套虛假的發票及支付款項申請表,誤導浸信會出版社該承辦商已完成另外三本書籍的印刷及排版工作,可獲服務費共27,000元。
被告案發時亦負責監督浸信會出版社的搬遷工程。他利用兩套虛假的發票,誤導浸信會出版社上述其中一間承辦商曾為出版社進行兩項搬遷工程,可獲服務費共11,000元。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該五間承辦商並沒有為浸信會出版社提供再版書籍的工作或進行搬遷工程,其中四間承辦商的負責人其實是被告一名親戚及三名朋友。
浸信會出版社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連祖兒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李佩珊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