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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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承辦商董事及經理行賄獲3,400萬港元澳門酒店冷氣維修合約遭廉署起訴判囚兩年及一年半

香港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兩間冷氣工程維修承辦商的時任董事及時任高級銷售經理,向一名酒店集團時任總監提供賄款逾100萬港元,以獲取集團在澳門一間酒店的冷氣維修合約,總值3,400萬港元。兩名被告今日(11月21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入獄兩年及一年半。

胡德海,56歲,偉聯空調設備有限公司(偉聯)前董事,被判入獄兩年。他早前被裁定兩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李健宏,60歲,澳聯空調設備有限公司(澳聯) 前高級銷售經理,則判囚一年半。他早前承認上述兩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以及另外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是嚴重罪行,法庭不能容忍賄賂行為,加上案件涉及賄款逾100萬港元,犯案時間為期兩年半,判監無可避免。

案發時,澳聯及偉聯分別在澳門及香港成立。該兩間公司為客戶提供冷氣安裝和維修服務,由同一名東主營運。李健宏負責澳聯日常運作,包括向其他公司提交報價單以招攬生意。李健宏須向胡德海匯報有關澳聯的業務運作。

自2013年起,澳聯成為永利度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永利)的認可供應商。永利在澳門經營酒店和賭場,該公司禁止員工在執行職務期間向承辦商索取或接受利益。

案情透露,李健宏2014年認識一名永利時任總監,對方向李健宏索賄,以確保澳聯有機會向永利提交冷氣工程維修服務報價單或投標書。為了替澳聯招攬更多生意,胡德海及李健宏均同意賄賂該總監。

2014年6月至2015年7月期間,李健宏在香港透過支票或銀行轉帳支付三筆賄款合共逾45萬港元予該總監。期間,澳聯與永利的生意額上升。

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期間,胡德海與李健宏串謀在香港向該總監支付兩筆賄款共56萬港元。

香港廉署調查顯示,永利於2014至2017年間將多份冷氣維修合約判授予澳聯,總金額約為3,400萬港元。

永利在案件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香港廉署亦感謝澳門廉政公署提供寶貴協助,包括安排香港廉署人員在澳門會見證人。

控方今日由署理高級檢控官劉德澤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梁保山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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