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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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
前文員收賄40萬元以選用找換店為僱主匯款1.2億元遭廉署起訴判囚八個月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手袋生產商時任文員,從兩名找換店職員收賄共逾40萬元,以選用該找換店為生產商匯款1.2億元。被告今日(8月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八個月。

龔凱,55歲,創安企業有限公司(創安)前文員,早前承認一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稱,她以監禁12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遂將刑期扣減三份一。她又頒令被告須向創安歸還逾40萬元,相等於涉案賄款金額。

案情透露,被告案發時在手袋生產商創安任職文員,職責包括為公司將資金透過找換店匯到内地銀行戶口,以維持業務運作。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期間,被告透過許氏兄弟外幣找換有限公司(許氏兄弟)一間分店為創安處理逾430項匯款,涉及共1.2億元。

廉署調查顯示,上述匯款均由該許氏兄弟分店的店長及一名找換員處理。二人每次為創安匯款後,均會把一筆現金存入被告個人銀行戶口,每筆金額逾200元至逾20,000元,總額逾40萬元。許氏兄弟查核帳目而揭發事件。

創安不容許其員工就創安的事務或業務接受利益。

創安及許氏兄弟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相關調查仍在進行,廉署不排除有進一步執法行動。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姚志超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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