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04
2023年5月
廉署调查贪污揭物管主任串谋工程承办商诈骗大厦法团廉政公署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揭发一名物业管理公司时任物业主任及一名工程承办商,涉嫌以虚假报价单串谋诈骗土瓜湾一幢私人住宅大厦的业主立案法团(法团),将一项水管更换工程判授予该承办商。二人昨日(5月3日)被落案起诉。刘灼恩,41岁,港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港匯)前物业主任,及陈锦华,57岁,兴发屋宇维修有限公司(兴发)的董事兼股东,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陈锦华另被控五项管有虚假文书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5(1)条。两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明日(5月5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案发时港匯为土瓜湾私人住宅大厦顺丽阁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其员工必须向公司认可工程承办商取得最少三份报价,方可进行价格介乎一万元至20万元的维修保养工程。港匯于2021年为顺丽阁邀请报价,以挑选工程承办商进行水管更换工程。顺丽阁法团其后经刘灼恩接获三份报价单,当中兴发的报价最低,为七万元。法团遂将该项工程判授予兴发。刘灼恩及陈锦华涉嫌于2021年3月至5月期间,串谋诈骗顺丽阁法团,虚假地表示兴发以外两张报价单是真实及分別由另外两间工程公司发出,从而导致该法团将水管更换工程判授予兴发。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该两间工程公司并非港匯的认可工程承办商,亦沒有提交该等报价单。陈锦华又涉嫌于2022年4月,管有另外五份看来是由上述两间工程公司向另外五幢大厦发出的虚假报价单,涉及住宅大厦、商业大厦及商场。港匯及顺丽阁法团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04
2023年5月
遭廉署起诉前银行经理承认收贿代客开立帐户候判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时任银行经理从多名中介公司代表收受贿款,以协助非本地客户在一间本地银行开立个人及公司帐户,并在处理申请时使用虚假文书副本,讹称客户于开户当日在香港。被告今日(5月4日)在区域法院承认控罪。黎赐慧,39岁,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东亚银行)时任高级客户经理,承认七项罪名,即六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以及一项串谋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4条及第159A条。他另外四项相类罪名则留区域法院法庭档案。法官叶佐文将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10日求情及判刑。黎赐慧获准保释。本案于2018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间发生。案发时,黎赐慧任职东亚银行金钟分行高级客户经理,职责包括协助客户开立帐户。香港和创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和创)及香港智盈谘询顾问有限公司(智盈)同为中介公司,为客户提供秘书服务。当时陈栢材为和创顾问,柯莹莹则是智盈营运者。案情透露,陈栢材于2019年底向黎赐慧表示可转介客户在东亚银行开立户口,如对方能从中协助,可就每宗成功申请获取报酬3,000元至4,000元。黎赐慧同意陈栢材的建议。陈栢材其后要求黎赐慧协助一名客户开立公司户口,黎赐慧因而收取报酬12,000元。陈栢材其后再要求黎赐慧协助其客户开立户口,而黎赐慧因此就每宗成功申请收取报酬10,000元至15,000元不等。黎赐慧其后又分別与另外三名中介公司营运者或代表见面,并同意协助他们转介的客户开立东亚银行帐户,而黎赐慧因此就每宗成功申请收取报酬2,000元至10,000元不等,有关贿款逾290,000元。东亚银行要求公司帐户申请人须亲身到分行开户,以符合尽职审查要求。黎赐慧与柯莹莹遂一同串谋向东亚银行提交八份虚假入境标籤副本,讹称八名申请人于开户当日在香港。廉署调查发现,该八人当时并沒有到访香港。陈栢材与柯莹莹亦因涉案同被廉署起诉。两人于2022年12月14日在区域法院承认共六项有关贪污及使用虚假文书的罪名,分別判囚12个月及四个月。东亚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署理高级检控官刘卓贤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李启邦协助。为提升银行业界反贪专业水平,廉署三月底举办为期两日的「银行管理人员反贪专业课程」,并推出全新《银行防贪指南》,透过剖析贪污案例和提供相应的防贪措施,协助银行管理其主要营运范畴的贪污风险。为与业界并肩构建廉洁文化,廉署亦推出「银行业诚信推广计划」,包括制作「银行业诚信解密系列」网上自学培训动画,协助前缐银行职员了解常见的贪污陷阱。
02
2023年5月
遭廉署起诉前「工头」承认串谋向「三跑」工人收贿23万元候判一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的香港国际机场第三跑道项目(「三跑」项目)分判商前「工头」,今日(5月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串谋另一名「工头」从29名索具装配工人接受贿款共约23万元,以协助建筑工人获分判商聘用,案件押后判刑。廖贤民,62岁,德铸前索具装配工人「工头」,承认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娴将案件押后至7月11日,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被告获准保释。案情透露,案发时德铸是「三跑」项目分判商,负责招聘建筑工人进行各类工程。被告经另一名「工头」介绍,于2020年8月获德铸雇用为该项目工地一组索具装配工人的「工头」。他其后介绍29名索具装配工人到该项目工地工作。在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期间,被告应该名「工头」指示,先后七次代表对方向29名索具装配工人收取贿款共约23万元。2020年11月起,被告按二人的协议,保留当中约15,500元,并把余下逾21万元交给该「工头」。廉署近年采取连串执法行动,打击类似上述的贪污行为。就「三跑」项目而言,廉署已落案起诉23名该项目总承建商及分判商前雇员贪污,包括本案被告共12人认罪或经审讯被定罪,判囚最高10个月。10人尚待答辩审讯,一人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廉署发言人呼籲建筑工人切勿哑忍贪污,如建筑工人被要求提供利益以换取受雇,应拒绝并向廉署举报。24小时举报贪污热线:25 266 366。香港机场管理局、有关总承建商中国水电–中国电建–保华–建信联营及德铸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相关贪污调查仍在进行,廉署不排除再有进一步执法行动。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黎耀伟及锺永骏代表出庭。
28
2023年4月
廉署调查贪污揭欺诈按揭贷款390万元 申请人判囚10个月廉政公署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揭发一名按揭贷款申请人虚报职业及薪金,诈骗一间财务公司向他批出按揭及装修贷款合共390万元,被告今日(4月2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入狱10个月。司徒强生,57岁,公司董事,早前被裁定两项欺诈罪名成立,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裁判官何慧娴判刑时指,考虑到本案控罪性质、被告在案中的角色及其犯案手法,以及所涉及的贷款金额,法庭须判处被告监禁式刑罚。案情透露,被告于2018年5月透过一间财务中介公司向华侨永亨信用财务有限公司(永亨财务)申请按揭及装修贷款合共390万元。他在申请表上报称在一间工程公司任职工程总监逾10年,月薪约20万元,并随表附上相关工作证明及银行结单。永亨财务最终批准被告的贷款申请,共390万元贷款分别于2018年6月底及8月底被提取。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调查发现被告从来没有在该工程公司工作,该公司亦从来没有向他发出工作证明。调查又发现被告曾把数笔20万元现金存入其银行户口,以假装每月收取薪金。如永亨财务知悉被告的按揭及装修贷款申请及证明文件载有虚假资料,便不会批准其申请。永亨财务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大律师陈永淦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何恩赐协助。
28
2023年4月
前保险代理诈骗佣金150万元遭廉署起诉今认罪判囚11个月廉政公署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揭发一名前保险代理藉讹称20名客户向一间保险公司投保多份保单,诈骗佣金共约150万元。早前被落案起诉该名前保险代理。被告今日(4月2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判囚11个月。杨恩涛,31岁,安盛金融有限公司(安盛)前保险代理,承认两项串谋欺诈罪名,违反普通法。裁判官林子勤判刑时斥责被告违反诚信,以获取个人利益,又称判刑不应只着眼于被告实际获得的利益,亦应反映保险公司被骗取的金额,包括涉及佣金及保单的价值。被告于案发时是安盛保险代理,其上线经理为安盛一名分行经理。若保险代理成功售出保险产品,可获发首年佣金,其上司亦可获发上线佣金。安盛于2017年8月至2018年6月期间,接获21份声称由20名客户申请的保单,该些保单由被告或上述分行经理另一名下线代理售出。案情透露,被告与上述分行经理及该下线代理一同串谋,向安盛讹称该等投保申请真的由有关客户提出,导致安盛批准申请,以及向三人发放佣金。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该等客户并没有提出上述投保申请,亦未曾就该等保单缴付保费。有关保单其后因「断供」失效。如安盛知悉该21份投保申请载有虚假资料,便不会批核申请,及向被告、该分行经理及下线代理发放佣金共约150万元。安盛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黄慧敏代表出庭。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