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18
2023年5月
廉署起诉中介人涉嫌行贿银行经理助客开户廉政公署昨日(5月17日)落案起诉一名中介公司董事,控告他涉嫌向一名银行经理提供贿款两万元,以协助两个非本地客户在该银行开立企业帐户。谭永健,35岁,Minerva Services Limited (Minerva)唯一股东兼董事,被控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明日(5月19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被告是中介公司Minerva唯一股东兼董事,该公司为客户提供秘书服务。被告涉嫌于2020年9月至10月期间,向一名时任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东亚银行)高级客户经理提供贿款两万元,换取为被告转介的客户于东亚银行开立银行帐户。东亚银行要求企业帐户申请人须亲身到分行开户,以及提供身分证明文件供银行职员核实,以符合尽职审查要求。若申请人未能符合相关规定,东亚银行不会接受其申请。廉署调查发现,被告涉嫌向该名银行经理提供两个客户的资料,而申请人并沒有与该经理会面。上述银行经理黎赐慧,39岁,早前被控贪污等罪名。他承认控罪,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10日求情及判刑。东亚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廉署推出全新《银行防贪指南》,以贪污案例和防贪措施,协助银行管理主要营运范畴包括开户及转介业务的的贪污风险,提升银行的防贪能力。廉署亦推出「银行业诚信推广计划」,包括制作「银行业诚信解密系列」网上自学培训动画,协助前缐银行职员了解常见的贪污陷阱,与业界共建廉洁文化。
16
2023年5月
廉署调查贪污揭诈骗按揭贷款490万元前地产代理判囚16个月和充公逾100万元廉政公署调查贪污时,揭发一名前地产代理伪称一个单位属自住物业,诈骗一间银行、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按揭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维持向他批出按揭贷款约490万元。被告今日(5月16日)在区域法院判囚16个月和充公逾100万元。赵嘉威,39岁,早前承认两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法官谢沈智慧判刑时表示被告寻求別人协助犯案,案情严重,须判处阻吓性刑罚。法官亦批准控方申请,颁令充公被告犯罪得益逾107万元。被告须于六个月内履行充公令的要求,否则可被加刑25个月。案情透露,银行在批核自住物业按揭贷款时,须遵守香港金融管理局指引中有关按揭成数上限的规定。按揭证券公司于1999年推出按揭保险计划,参与计划的银行可向价值600万及以下的自住住宅物业提供最高达八成按揭贷款。计划自2018年5月起由按揭证券公司的子公司香港按证保险有限公司(按证保险公司)执行。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滙丰银行)亦有参与该计划。被告于2016年1月签署一份临时合约,购买一个价值600万元的住宅物业,并向滙丰银行申请按揭保险计划下的按揭贷款。被告在相关文件中,声明物业属自用。按揭证券公司批核该申请,被告其后获滙丰银行提供按揭贷款约490万元,并于2016年3月底获发贷款。滙丰银行于2017年5月及2020年1月分別发出信件,要求被告确认有关物业是自用。被告作出确认,并于2020年2月应滙丰银行要求,提交其银行月结单及物业的水费单作证明。滙丰银行、按揭证券公司及按证保险公司因而信纳被告遵守自住规定,维持其按揭贷款。廉署接获贪污投诉后展开调查,发现被告在上述期间把物业出租给两名租客。被告并要求其中一名租客把物业的水务署帐户转移至其名下,以便向滙丰银行提交水费单作证明。如滙丰银行、按揭证券公司及按证保险公司知悉被告提交虚假资料,便不会维持其按揭贷款。滙丰银行、按揭证券公司及按证保险公司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廖伟雄及黎健禧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贾允诚、黄恩恩及李启邦协助。
15
2023年5月
廉署起诉地产商前经理及分包商五人贪污涉披露建筑项目内部招标文件廉政公署今日(5月15日)落案起诉一名地产商时任工程经理及四个分包商的五名董事及职员行贿受贿。该名经理涉嫌接受同案被告提供的利益,包括现金和礼品等总值约18万元,以在地产商10个建筑项目多项分包工程合约招标过程中协助对方,向他们披露内部文件及资料。被告分別为苏淳清,55岁,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恒基地产)时任高级工程经理;麦鸿藻,66岁,利成泥水工程有限公司(利成)股东兼董事;郑伟成,40岁,景泽发展工程有限公司(景泽)股东兼董事;锺耀汉,34岁,景泽职员;周杰,47岁,华高达建材有限公司(华高达)董事;及陈乐球,67岁,健华工程有限公司(健华)顾问。六人被控共四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他们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明日(5月1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苏淳清于案发时是恒基地产建筑部高级工程经理,负责监督分包商进行的工程,并协助分包工程合约招标。利成、景泽、华高达及健华均为恒基地产的註册分包商,分別负责泥水、石屎模板、假天花及杂项工程。苏淳清涉嫌于2018年12月至2021年7月期间,串谋同案五名被告接受多项利益总值约18万元,以在恆基地产或其子公司的招标过程中协助利成、景泽、华高达及健华四间分包商。涉案利益为10万元现金、四部智能电话总值逾46,000元、苏淳清父亲的寿宴值逾9,000元、苏淳清儿子的澳门酒店住宿值约5,700元、傢俬值约18,000元,以及逾10次按摩服务。廉署调查发现,苏淳清涉嫌向同案被告披露恒基地产10个建筑项目多项分包工程合约的内部招标文件,以及最低标价的投标商资料。有关建筑项目涉及九个新发展的住宅项目,以及一幢已落成的工商大厦。恒基地产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廉署一直积极向建造业界推广防贪信息,提醒业内人士必须严格遵守《防止贿赂条例》,切勿利用职位谋取私利,破坏公平投标制度及廉洁的营商环境。
12
2023年5月
二人向「三跑」工人索贿收贿判囚九个月及五个月一名香港国际机场第三跑道项目(「三跑」项目)分判商前「工头」串谋一名前扎铁工向另一名工人索贿,并收贿以协助该名工人继续获分判商聘用,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二人今日(5月1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分別判囚九个月及五个月。周福亮,63岁,德铸工程有限公司(德铸)前「工头」,被判囚九个月;而陈挥程,29岁,德铸前扎铁工,则被判入狱五个月。暂委裁判官庄保儿判刑时,斥责二人的行为破坏本港劳动市场的公平,损害香港作为廉洁之都的美誉及社会核心价值。被告向工人收贿达工资四分之一,行为犹如吃「血馒头」。暂委裁判官又指斥被告守法意识薄弱且毫无悔意,重犯机会高,考虑过二人的背景报告及求情后,认为沒有任何减刑因素。暂委裁判官早前已颁令二人须向德铸归还约14,000元,即涉案贿款金额。周福亮及陈挥程早前被裁定共三项罪名成立,即一项串谋使代理人索取利益及两项代理人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案情透露,案发时德铸是「三跑」项目分判商,负责招聘建筑工人进行各类工程。周福亮获德铸僱用为「工头」,负责带领一组扎铁工包括陈挥程。周福亮及陈挥程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期间,一同串谋向周福亮小组内另一名扎铁工每个工作天索贿500元。周福亮结果从该名扎铁工接受贿款共约14,000元,以协助对方继续受僱于德铸。该名扎铁工相信,如他不向周福亮支付贿款,会遭对方解僱。廉署发言人呼吁建筑工人切勿哑忍贪污,如建筑工人被要求提供利益以换取受僱,应拒绝并向廉署举报。24小时举报贪污热缐:25 266 366。廉署近年採取连串执法行动,打击类似上述的贪污行为。就「三跑」项目而言,廉署已落案起诉23名该项目总承建商及分判商前僱员贪污,包括本案被告共13人认罪或经审讯被定罪,判囚最高10个月。另外九人尚待答辩或审讯,一人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香港机场管理局、有关总承建商中国水电–中国电建–保华–建信联营及德铸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相关贪污调查仍在进行,廉署不排除再有进一步执法行动。控方今日由署理高级检控官刘卓贤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邓可澄及锺永骏协助。
11
2023年5月
廉署调查贪污揭盗窃94万元找换店前店长今认罪廉政公署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揭发一名找换店前店长从公司盗窃94万元,并以一份虚假交易纪录掩饰她挪用款项。被告今日(5月11日)在区域法院承认控罪。袁安琪,31岁,许氏兄弟外币找换有限公司(许氏兄弟)前分店店长,承认两项罪名,即一项盗窃,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及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锺伟犟将案件押后至6月2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案情透露,被告案发时是许氏兄弟大围分店店长。该分店以三兴行外币找换有限公司的名称经营,并提供外币找换和匯款服务。被告负责该分店的日常运作,包括处理顾客的匯款申请。许氏兄弟不会向顾客提供任何贷款服务,而其职员不得以赊帐方式为顾客处理匯款申请。每间分店的职员须每日向许氏兄弟匯报财务状况,例如分店的现金结余。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期间,被告未经许氏兄弟批准,从上述分店提取现金合共94万元,以提供数笔贷款予一名顾客。被告于2020年2月底获悉该分店将结业并进行内部审计,遂指示一名结数员向许氏兄弟提交一份交易纪录,讹称分店曾转移94万元至许氏兄弟另一间分店。案情透露被告其实沒有转移该笔现金,但她以上述交易纪录误导许氏兄弟,并掩饰分店94万元的现金差额。许氏兄弟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署理高级检控官刘卓贤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锺耀明协助。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