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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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
「三跑」项目「工头」向工人收贿70万元遭廉署起诉判囚两年同类案件最高刑期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香港国际机场第三跑道项目(「三跑」项目)分判商多名「工头」,收贿协助工人受聘。其中一名被告向约80名工人收贿共约70万元并妨碍司法公正,今日(3月18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两年,属同类案件最高刑期。

被告邓国梁,50岁,德铸工程有限公司(德铸)时任「工头」,早前承认三项罪名,即两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以及一项串谋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罪名,违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暂委法官罗志霖判刑时斥责邓国梁违反诚信,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并颁令邓国梁须向其时任僱主德铸归还他收取的贿款约70万元。

案发时德铸是「三跑」项目分判商,负责招聘建筑工人进行各类工程。邓国梁负责带领工人在项目工地工作,并有权指派工作予工人。德铸不容许任何员工向其他员工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以协助对方受聘。

案情透露,邓国梁于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期间,指示两名「工头」廖贤民及蒙智奖,向约80名木工、杂工、索具装配工人及电工,收取每个工作天贿款40元至400元,共约70万元。廉署调查发现,该等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而不情愿地向邓国梁支付贿款。

邓国梁又于廉署调查该案期间,串谋蒙智奖指示部分工人向廉署人员作出虚假陈述,报称自己并沒有向邓国梁或其他人士提供贿款。

廖贤民及蒙智奖早前亦被廉署分案起诉。二人分別承认贪污及妨碍司法公正罪名,各判囚三个月。

香港机场管理局、有关总承建商中国水电–中国电建–保华–建信联营及德铸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冯美琪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李子丰及陈延峰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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