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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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
女子报称遇交通意外诈骗社署援助及保险赔偿53万元遭廉署起诉判囚24个月

廉政公署早前起诉一名女子、其丈夫及亲友,涉嫌讹称遇上交通意外受伤,诈骗社会福利署(社署)发放交通意外伤亡援助,并诈骗保险赔偿。涉案妻子早前承认诈骗社署及三间保险公司共约53万元,今日(8月2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入狱24个月。

庄小方,41岁,美容顾问,早前于两宗案件承认共五项罪名,即两项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及三项串谋诈骗,违反普通法。

暂委裁判官李善彤判刑时称,被告行为涉及诈骗公帑,罪行性质严重,法庭必须判处被告即时监禁。

案情透露,社署的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为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即时经济援助,申请人须向社署提交申请表及病假证明书等文件。

庄小方于案发时受僱于一间化妆品公司,并分別向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友邦)、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富卫)及保诚保险有限公司(保诚)投购多份医疗及意外保单。

于2020年7月至2022年9月期间,庄小方两次向社署申请交通意外伤亡援助,并报称自己在两宗交通意外中受伤,又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该三间保险公司申请保险赔偿。

社署其后向庄小方批出两笔交通意外伤亡援助共约30万元,而上述三间保险公司则向她发放三笔医疗赔偿共逾23万元。

廉署早前就有关保险申索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庄小方在向社署及该三间保险公司提出相关申请时,不但提交虚假病假证明书,又讹称自己是家庭主妇及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该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险公司提出申索。

庄小方丈夫杨炳威,42岁,兼职厨师,亦因涉案而被廉署落案起诉。他早前在东区裁判法院否认一项欺诈罪名,案件订于9月3日作审前覆核。

另一名被告为庄小方胞姊的前伴侣陈学仁,45岁,无业,被控一项欺诈罪名及六项串谋诈骗罪名。他于本年3月8日未有到法院出庭应讯,东区裁判法院遂于同日向他发出拘捕令。

社署及各相关保险公司(即友邦、富卫及保诚)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张春桃及朱俊轩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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