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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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
廉署起诉公司董事涉嫌以虚假身分开设银行户口

廉政公署昨日(6月11日)落案起诉一名公司董事,控告他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使用虚假身分在两间银行开设多个户口。

廉署早前接获有关操纵上市公司股价的贪污投诉,并于去年8月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採取联合行动。廉署调查期间揭露本案,在徵询律政司法律意见后,昨日落案起诉该名公司董事。原有贪污调查仍在进行,廉署不排除会再作检控。

方思远,37岁,被控两项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8A(1)条。他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6月1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控方稍后会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被告于2020年11月及2021年9月,先后约见两间银行的职员,申请开设个人银行户口。

控罪指被告涉嫌以欺骗手段,讹称自己为一名持有墨西哥护照的男子Fong Tim,不诚实地取得该两间银行的服务,开设共八个个人银行户口,当中包括股票户口。

被告在开户时向银行职员出示上述护照,以及签署文件确认他提交的资料真确无误。廉署调查显示,该护照上的姓名及出生日期,与被告其他身分证明文件所显示的资料均不相同。

如该两间银行知悉被告持有不同名字及出生日期的不同身分,便不会批准其开户申请。

该两间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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