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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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廉署起诉公司副总经理索贿200万元涉物业发展项目商业纠纷
2024年2月廉署起诉公司副总经理索贿200万元涉物业发展项目商业纠纷
廉政公署昨日(2月28日)落案起诉一名公司副总经理,控告他涉嫌向一个合作伙伴索取贿款200至300万元,以协助对方以最有利条款解决双方就一个物业发展项目的争议。
王文宁,64岁,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中煤香港,前称环能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被控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b)条。他已获廉署准予保释至明日(3月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中煤香港的母公司于1994年计划与上述业务伙伴共同投资一个物业发展项目,并由中煤香港负责注资。中煤香港其后拟撤走资金,但双方未能达成最终协议。
由2018年起,中煤香港与该业务伙伴就中煤香港从该项目获得的可变现资产有所争议,遂委派被告解决争议。
被告涉嫌于2018年10月8日向该业务伙伴一名董事兼股东索取贿款200至300万元,以协助对方以最有利的条款及条件解决有关争议,但遭拒绝。
中煤香港不容许员工就其事务或业务向他人索取或接受利益。
中煤香港及该业务伙伴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