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日
地点: 餐厅
人物:Michael,Jan,侍应
Michael和Jan在餐厅食饭点餐
Michael: 要七成熟,另加红汤,谢谢。你呢?
Jan: 我要一杯冻柠茶少糖就可以了
Michael: 你不点菜? 很少见,减肥吗?
Jan: 当然不是!
Jan拿出自己的饭盒到餐桌上
Jan: 我朋友公司常光顾的印刷店,这位老闆很好的,每到节日都会叫人送果篮和一大叠超市优惠券来,今年端午节更一人派了一只极品四头鲍海鲜糉,你看!这只糉比我的拳头还要大,我叫他送回给人,他却说別浪费,还犟迫我要多数只。
Michael: 喂! 上几集才解释过《防止贿赂条例》订明,僱员于未得到僱主的许可下,不可以随便收受利益,否则属于犯法。这只糉无论价钱和重量,也是斤两十足。一定是馈赠,你朋友收下前,有沒有知会他老闆?
Jan: 我也有提醒他的,但他说如果人人送东西来都要问,他老闆不就很忙? (Jan 吃糉) 我朋友还表示,公司每位同事都是这样的,是行规来的,老闆不会不知道吧?他不说,不就是默许! (Jan 再吃糉)
Michael: 他这样想说错了!法庭是不会接纳「行规」「传统习俗」这些籍口,作为免责的辩护理由,只是会以收取利益的一方,即你朋友,有沒有得到僱主许可作为依归,即是说,就算行业入面人人都这样做,只要是沒得到老闆批准,就等于是人人都犯法了
Jan: 但是法例不外乎人情,中国人重视大节日,当然会送厚礼给朋友。承办商当他们是朋友,他们收了礼物后,人又开心,办事也快一点,老闆不只沒有损失,还有好处(举起拇指)
Michael: (摇头) 谁说公司沒有损失? 你朋友吃了承办商这么多鲍鱼糉,之后要跟同他们合作,还可不可以保持客观公平?会不会明知他们赶不及交货,你们却隐瞒、货物不达标,又不以为然的让他过关、报价单较別人贵,但也向上司推荐他们。想清楚,会不会这样做?
Jan: (将装有糉的餐盒拿起,放在手上) 嗯...... 这只糉可能真的太丰富......
Michael: 每样事情都有代价的,现在吃糉吃得这么开心,将来他们要求你朋友给生意他们做,你要他怎样应付?就算你朋友真的可能保持客观,但其他同事可能不是这样想的,与其招来不必要的猜测和话柄,不如光明正大,拒收受任何礼物。
Jan 低头沉思
转场:
侍应过来询问
侍应: 小姐,你想加什么呢?
Jan: 我想要多一个C 餐
侍应: 好的!
Jan: 我还是叫我朋友把它物归原主。
(Michael 举起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