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披露消息
“作為兩家或以上有業務往來的企業的董事並不容易。為確保安全,公司董事應視任何潛在的利益衝突為早期的警號,向其他董事披露以避免日後可能出現的問題。"
香港浸會大學工商管理學院 會計及法律系副教授劉冠倫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