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二 : 董事會及管理層如何有效地處理公司的誠信挑戰

利豐(1937)集團執行董事兼集團監察總裁蕭啟鎏先生代 表六組粵語研討小組就「董事會及管理層如何有效地處理公司 的誠信挑戰」課題向大會匯報。他的分享如下:

董事局組成和會議
  • 董事間的密切關係有時是無法避免。他們的私人關係無疑有 助順利合作和良好溝通,但卻可能引來利益衝突的懷疑。

  • 獨立非執行董事(如王氏)首要遵守「上市規則」以保持其 獨立性。

  • 審計委員會可以帶領獨立非執行董事,適當制衡強勢的董事會主席並保持有效對話;而審計委 員會主席在有疑問時應主動尋找更多資訊。

  • 董事局會議應在坦誠、開放的氣氛下進行,以便各成員自由地討論,這是極為重要的。否則, 董事局會議(像所討論的個案)將淪為橡皮圖章活動,降低董事局會議的效益。

董事的角色和職責
  • 獨立非執行董事應徹底跟進及澄清疑問,並可向內部或外聘審計師及其他專業人士尋求協助。

  • 董事的承擔是另一焦點議題。同時擔任十五家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確是過多而且職務過 重,令葉氏不能恰當地履行職責。出席董事會不應被視為一種形式。

  • 萬主席和莫氏都沒有申報其利益衝突是董事誠信低落的明顯例子。萬氏更一手策劃,以不利公 司長期整體利益的營運方法達至短期較佳的財務數據。

  • 董事會需掌握足夠準確資料作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