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日
地點: 餐廳
人物:Michael,Jan,侍應
Michael和Jan在餐廳食飯點餐
Michael: 要七成熟,另加紅湯,謝謝。你呢?
Jan: 我要一杯凍檸茶少糖就可以了
Michael: 你不點菜? 很少見,減肥嗎?
Jan: 當然不是!
Jan拿出自己的飯盒到餐桌上
Jan: 我朋友公司常光顧的印刷店,這位老闆很好的,每到節日都會叫人送果籃和一大疊超市優惠券來,今年端午節更一人派了一隻極品四頭鮑海鮮糉,你看!這隻糉比我的拳頭還要大,我叫他送回給人,他卻說別浪費,還強迫我要多數隻。
Michael: 喂! 上幾集才解釋過《防止賄賂條例》訂明,僱員於未得到僱主的許可下,不可以随便收受利益,否則屬於犯法。這隻糉無論價錢和重量,也是斤兩十足。一定是饋贈,你朋友收下前,有沒有知會他老闆?
Jan: 我也有提醒他的,但他說如果人人送東西來都要問,他老闆不就很忙? (Jan 吃糉) 我朋友還表示,公司每位同事都是這樣的,是行規來的,老闆不會不知道吧?他不說,不就是默許! (Jan 再吃糉)
Michael: 他這樣想說錯了!法庭是不會接納「行規」「傳統習俗」這些籍口,作為免責的辯護理由,只是會以收取利益的一方,即你朋友,有沒有得到僱主許可作為依歸,即是說,就算行業入面人人都這樣做,只要是沒得到老闆批准,就等於是人人都犯法了
Jan: 但是法例不外乎人情,中國人重視大節日,當然會送厚禮給朋友。承辦商當他們是朋友,他們收了禮物後,人又開心,辦事也快一點,老闆不只沒有損失,還有好處(舉起拇指)
Michael: (搖頭) 誰說公司沒有損失? 你朋友吃了承辦商這麼多鮑魚糉,之後要跟同他們合作,還可不可以保持客觀公平?會不會明知他們趕不及交貨,你們卻隱瞞、貨物不達標,又不以為然的讓他過關、報價單較別人貴,但也向上司推薦他們。想清楚,會不會這樣做?
Jan: (將裝有糉的餐盒拿起,放在手上) 嗯...... 這隻糉可能真的太豐富......
Michael: 每樣事情都有代價的,現在吃糉吃得這麼開心,將來他們要求你朋友給生意他們做,你要他怎樣應付?就算你朋友真的可能保持客觀,但其他同事可能不是這樣想的,與其招來不必要的猜測和話柄,不如光明正大,拒收受任何禮物。
Jan 低頭沉思
轉場:
侍應過來詢問
侍應: 小姐,你想加什麼呢?
Jan: 我想要多一個C 餐
侍應: 好的!
Jan: 我還是叫我朋友把它物歸原主。
(Michael 舉起拇指)